骆思恭(?-1636年),湖广宁远人(今属新田县
骆铭孙村人)。明
万历四十年到
天启四年(1624年)的锦衣卫长官。其父骆秉良是
嘉靖朝锦衣卫都指挥使
骆安的侄子。
骆思恭与上湖南会馆
《呈王宦占上湖南会馆词》
会馆已经李熙明讼回,复被王宦占据,将长班人等驱逐,图为已业,蒙交公断复湖南在案,祚昌至南来都,值王宦嘱掌印孟兵马司票押租住馆人等退房,祚昌因呈诉交公,求审断结。原任天津总督、太子太师,今已故骆养性男,顺天府儒学生员骆祚昌谨呈,为批给会馆,以便居住修理事。昌祖籍湖广永州府宁远县人,有先祖名思恭,于明季锦衣卫掌印时捐银同诸乡绅置得上湖南衡永郴二府一州会馆,坐落草厂十条胡同房,一连两处以为到京乡绅停骖之所,先父复捐俸重修,掌管两辈。只因先父赴任浙江,曾委阮魁看守,今魁已故,见有伊子阮某并小馆居住人等可证。不意历年以来,上湖南并无一人到京,小馆被旗下人取讨房钱,大馆又为翰林王泽宏占住,昌今回京,正欲修理,而王宦将希图驱逐众人,通连一处据为私宅。幸蒙宪电,察王翰林是湖北人,住不得湖南会馆,旗下人不许取讨房钱,待湖南人来交付于他。宪断炳若烛照,三属八项戴万代。拒王宦不遵宪断,乃倚势属令本城掌印孟兵马差人押租,小房人等移房,见有牌票押差可据。窃思王泽宏以黄冈人占住上湖南之馆,又起不良之心,图谋霸占。殊属不合此馆先贤费无限之金银留遗至今,九年来占住者不修,讨租者肥已,将大小馆俱已颓废不堪。伏乞大宗师严提究审,押催退馆,以便修理,庶几后三属人有停骖之处矣。为此具呈。(此文大约写于顺治十五年。收录在骆氏宗谱骆铭孙赞艺文内。)
家庭成员
父:骆秉良,锦衣卫带俸正千户。
妻:赵印秀,一品
诰命夫人。万历初,锦衣卫指挥使
赵梦祐长女。
孙:骆祚昌、骆祚久。
人物评价
《新田县志武备》:声名赫奕一时,无出其右。
《宁远县志》:勋名赫亦,美继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