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议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域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简称香港区议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非政权性区域组织,职能是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并参与地区管理事务。根据香港《区议会条例》,区议会由委任议员、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和当然议员4种议员组成。
历史演变
全港首个区议会是观塘区区议会,区议会英文名称当时为 District Board。第一届区议会选举在1982年举行。当时,当局把全港划分为18个区议会,分别是香港岛4区:中西区东区、南区及湾仔区九龙6区:九龙城区、观塘区、深水埗区、黄大仙区、油尖区及旺角区(其中油尖区及旺角区以登打士街为界,其余区界与现时油尖旺区区界一样);新界8区:离岛区、北区、西贡区、沙田区、大埔区、荃湾区(包括现时葵青区的范围)、屯门区、元朗区。区议会的官守议员和非官守议员人数大致相若,民选议员和委任非官守议员人数也差不多。市政局议员出任市区区议会的议员,乡事委员会主席出任新界区议会的议员。区议会选举中合资格的选民,范围扩大至包括凡21岁或以上同时居港至少满7年的人。候选人必须居港满10年。选区按人口和地理因素来划分。选举以“票数领先者取胜”1985年区议会选举以后,所有官员不再出任区议会议员,各区区议会主席由当区议员互选产生。
1985年,整个荃湾区人口已达60万,相比当时全港不足500万的人口,实在过于庞大。因此当局以德士古道青山公路为界,由荃湾区分拆出葵涌及青衣,成立区议会,使香港分为19区。同年9月,立法局56名议员中,12名是由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区议会全体成员组成的选举团选出,选举团成员须已登记为选民,并已在香港居住最少10年。区议会的成员组合维持不变。民选议员和委任议员的整体比例仍然维持2:1。
1989年,市政局议员将停止出任区议会当然议员,每个市区区议会各选出一名成员出任市政局议员。1993年起,区议会负责监督社区会堂的管理工作及推荐有关人士担任所属地区多个组织的职务。
1994年,旺角区议会包括委任议员后仍只有11名议员,故政府以善用资源为由,将油尖区议会及旺角区议会合并,由油尖旺区议会代替原有两个区议会,使香港恢复为18区。同年的区议会选举中,除27名乡事委员会主席保留新界区议会当然议席之外,373名议员几乎全部均由地方选区以“单议席单票制”和“票数领先者取胜”的方式选出。投票年龄由21岁降低至18岁。
200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区域组织改革,取消原有的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当时政府承诺向区议会增拨资源、增加其职责,以鼓励市民参与地区公共事务。因此,区议会英文名称改为 District Council。
2005年10月,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他任内首份的施政报告宣布增加区议会的权力,让他们负责管理区内的文娱康乐设施,如图书馆、社区会堂、游泳池等。此改革会于2007年在屯门湾仔黄大仙西贡四区首先试行。
2023年7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香港区议会席位将从479席改为470席,并重设委任议员。
2023年12月10日,举行2023年香港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期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将选出176名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及88名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
2023年12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功举行第七届区议会选举。
2024年1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议厅举行第七届区议会区议员宣誓就任仪式。全体470位区议员按《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由获行政长官授权的特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监誓。
议员诞生
议员组成
第七届香港区议会的议席总数为470,由委任议员、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和当然议员组成;当中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和区议会地方选区的议员数目分别占179名、176名及88名,另有27名当然议员。
资格审查
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须就以下事宜,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意见:该人是否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如国安委给予意见——资格审查委员会须根据该意见作出决定。
区域分布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
某地方行政区(有关地区)的区议会的职能如下: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1 18:30
目录
概述
历史演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