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从该项
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
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预计净残值是在减少或者处置
固定资产时确定的
预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内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统一为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一般为10%。此项
数据系统会根据选定的固定资产类别, 按类别中预定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减去
累计折旧后的余值。
在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
经济环境、
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与最初预计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可能导致原来预计净残值不能准确反映其实际情况,提供不真实的
会计信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
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按照
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