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当
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
国家决算。
财政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
部门决算、
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安排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本级政府各部门决算、下级政府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审核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代会常委会审查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代会常委会审查批准。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代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