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署
管理京畿地方事务的机构
当元灭金之后,便在这片土地上,设置了大都路总管府。到了明代洪武年初,改成北平府。而在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将北平升格为北京,并将北平府改称顺天府。又在元大都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改、扩建成新的都城。后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正式由南京迁都北京,又称京师。 据说当初取“顺乎天而应乎人”之义,将管理京畿地方事务的机构,定名为顺天府。其长官称府尹,管辖二十四个县,其中包括两个京县和近京的有关州县。当时的北京城,以中轴线为界,东半城归大兴县所属;西半城则由宛平县治理。到了清代,在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建都京师,其管理事务机构,仍称顺天府。一直到辛亥革命后,于民国三年,将顺天府署改称京兆尹公署。
部门设置
顺天府署,原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北,是明朝及清朝顺天府的衙署。
顺天府署原来南抵鼓楼东大街,北达分司厅胡同。顺天府署所在地是元朝大都路总管府及明清顺天府署。元朝大都路总管府起初无固定办公地。元朝定都北京,将金朝的大兴府改为大都路,“至元中大都路廨署无定制,至或假民家以庀事”(《王直重修顺天府记》)。元朝至大年间,监路平章政事莫吉奏请以42500缗钱购得该地,兴建公署,占地面积大约20亩。明朝初年,将大都路改为北平府,明朝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后,将此地定为顺天府署。此后,“府尹宁阳王侯贤谂于众,改作焉,为正堂、后堂各五间,中堂三间,左为经历司,右为照磨所。前为大门,凡三重,各三间,六曹案牍之舍,库厩庖湢皆完。崇卑广狭,各中程度,总为屋五十八间。以正统十四年三月兴工,景泰三年七月落成”(《王直重修顺天府记》)。清朝入关后定都北京,仍以该地为顺天府署。
顺天府署是顺天府的衙署,“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劝农问俗,均贡赋,节征徭,谨祭祀,阅实户口,纠治豪猾,赈恤穷困,清录罪囚”。例如在清朝乾隆年间,顺天府统管大兴县、宛平县二京县以及其他22个州县,府内设有东、西、南、北四路厅分别管辖各路州县。顺天府署设有礼、吏、户、刑、兵、工六房,以对应中央六部,此外顺天府还设有顺天府学。顺天府的主要工作是缉拿贼盗,掌管钱粮,监督学政,审判案件。顺天府为正三品衙门,比一般的府级别高三级;正三品衙门按旧制均使用铜印,唯有顺天府使用银印。
中华民国时期,顺天府署改为北平市立小学、幼稚园、东北中山中学以及河北省路局。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占领北平,该地改为陆军司令部,成为审讯中国人的场所,周边房屋几乎全变为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地先后为河北北京中学、北京市第一四四中学,后来改为北京教育学院东城分院。原有建筑多被拆除,或者被改建为楼房。现存的顺天府大堂在2011年被定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2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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