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邦问
明朝刑部尚书
韩邦问(1442年~1530年),字大经,号宜庵,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宋朝魏国公韩琦之后。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人物生平
韩邦问自幼颖悟异常,十六岁以宦籍襄阳郡庠生
成化四年(1468)举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大理寺评事
成化十一年(1475),升大理寺寺副,奉敕虑囚四川,释放冤狱九十余人。
成化十四年(1478),升大理寺寺正。不久升淮安府知府。淮安地处南北要冲,劳役繁重,韩邦问力行节省,减轻负担。前后几任巡抚纷纷看重韩邦问,漕务悉与商决。当地多滞狱泗州官军曾诬奏无辜逮死者众属,韩邦问帮助他们辩理得直。
成化二十三年(1487),迁陕西左参政,分守关南
弘治四年(1491),升江西右布政使
弘治六年(1493),升四川左布政使。
弘治八年(1495),丁外艰
弘治十一年(1498),服除,补广东左布政使,有惠政。
弘治十二年(1499),以右副都御史江西巡抚
弘治十六年(1503),因韩邦问性格直率,不能与时浮沉,为当权者所阻拦,抗章请老归乡。
弘治十七年(1504),复起,任河南巡抚
正德元年(1506),任南京大理寺卿
正德三年(1508)正月,升刑部左侍郎。韩邦问不与刘瑾同流合污,刘瑾想假借他事中伤他,没有成功。同年六月十一日,迁刑部尚书致仕。家居二十余年,非公事不入公府。
嘉靖帝即位,进阶荣禄大夫
嘉靖九年(1530)八月初七日卒,年八十九,谥庄僖。
主要功绩
撤除了督造内官
弘治十五年(1502)三月癸未,明孝宗“命取回饶州府督(景德镇)烧瓷器内官”,其由为“从巡抚都御史韩邦问奏也”。韩为巡抚江西都御史,他在地方上显然深知浮梁民困和宦官贪酷之实情。于是又一次撤除了督造内官。与此同年“弘治十五年奏准,光禄寺岁用瓶坛自本年为止,已造完者解运,未完者量减三分之一”。这一减烧措施似与韩邦问之上奏事有密切关系。
谏止河南取乐工
弘治十七年(1504)三月,内旨行河南取乐工,巡抚都御史韩邦问疏谏止之。
亲属成员
先祖:韩怿,曾任台州上蔡书院山长,迁居会稽。
曾祖父:韩谚
曾祖母:任氏
曾继祖母:褚氏
祖父:韩良可,曾任建宁县典史,赠奉政大夫襄王左长史
祖母:张氏,赠宜人
父:韩弼,号衡轩,曾任襄王府左长史。
母:璩氏,赠宜人。
继母:王氏,封宜人。
参考资料
韩邦问.浙江图书馆中国历代名人图像细览.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1:31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