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刘晏兼领度支。刘晏既罢黜,令天下钱谷各归
尚书省。本司废职罢事,久无纲纪,徒收其名而莫综其任,国用出入,未有所统,故转洄
户部侍郎、判
度支。洄上言:“江淮七监,岁铸钱四万五千贯,输于京师,度工用转送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今
商州有
红崖冶,出铜益多,又有洛源监,久废不理。请增工凿山以取铜,兴洛源故监,置十炉铸之。岁计出钱七万二千贯,度工用转送之费,贯计钱九百,则利浮本矣。其江淮七监,请皆罢之。”复以“天下铜铁之冶,是曰山泽之利,当归于王者,非诸侯方岳所有。今诸道节度
都团练使皆占之,非宜也,总隶盐铁使”。皆从之。
韩洄,字幼深,荫补弘文生,满岁,参调
吏部侍郎,
达奚珣以地望抑之。除
章怀太子陵令,无愠容。
安禄山乱,家七人遇害,洄避难江南,蔬食不听乐。乾元中,授
睦州别驾,
刘晏表为
屯田员外郎,知扬子留后。召拜谏议大夫,与补阙李翰数上章言得失,擢知制诰。坐与
元载善,贬邵州司户参军。德宗即位,起为淮南
黜陟使,复为谏议大夫。
晏被罪,天下钱谷归
尚书省,而省司废久,无纲纪,莫总其任,乃擢洄
户部侍郎铸钱盐铁使冗食二千人,积米长安、万年二县各数十万石,视年丰耗而发敛焉,故人不艰食。
韩洄与杨炎善,炎得罪,不自安。无何,皋上疏理炎罪,帝意洄教之,贬
蜀州刺史。
兴元元年,入为
兵部侍郎,转
京兆尹。贞元十年,终国子祭酒,赠
户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