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修(1333年—1384年),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字孟云,号柳巷,
清州人。官至判厚德府事、右文馆大提学,封清城君,谥号文敬。
韩修是
高丽王朝开国功臣韩兰的后代,初凭门荫补为真殿直别将,师从
李齐贤读《
左传》《
史记》《
汉书》,练习书法。至正七年(1347年)登科,时年十五岁。至正九年(1349年)任德宁府注簿及政房
必阇赤。
高丽忠定王被废后,他曾追随到
江华岛,被恭愍王召还,但也不马上起用。至正十三年(1353年),授典仪注簿,又为必阇赤。翌年,迁典理佐郎、知制教。此后历任成均直讲、成均司艺、秘书少监、兵部侍郎、国子祭酒、典仪令、典校令、判司仆寺事、密直司左副代言、宝文阁提学等职,往往都兼知制教(中途曾称
知制诰),并主管
铨选,常在恭愍王左右。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
辛旽当权后,他提醒恭愍王说:“旽非正人,恐致乱,愿上思之,非臣谁敢言?”恭愍王不悦,把他调任礼仪判书和军簿判书,意在让他远离自己。同年十月,
丁父忧,终制后碍于辛旽,仍不起用。洪武四年(1371年)辛旽倒台,恭愍王说韩修有先见之明,于是召为理部尚书、修文典学士,又拜为密直司右承宣、宝文阁学士、知制教、知民部事,仍负责铨选。后历任左承宣兼判卫尉寺事、知总部事。
王禑即位后被拜为密直提学、同知密直司事、知密直司事。后因其堂弟韩安卷入弑杀恭愍王的事件而被连坐流放。宣光八年(1378年)召还,封上党君,拜进贤馆大提学,赐“输忠赞化功臣”号。翌年冬,复为签书密直司事。洪武十三年(1380年)春,封清城君。洪武十六年(1383年),拜匡靖大夫、判厚德府事、右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事、上护军。洪武十七年(1384年)三月二十八日病逝,享年五十二岁。谥号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