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商务局是
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是铁东区湖南碧湖园1-75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对外开放、外事、港澳工作、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流通体制改革,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研究内外贸发展、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拟订全市
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四)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化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直销、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贸领域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社区商业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再生资源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及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市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在国(境)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洽谈会;组织指导和参加全市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市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加工贸易发展。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拟订和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指导通关等相关工作。
(九)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发展。
(十)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对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进行预警,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发展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鞍山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二)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实施。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三)指导全市对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政府对外援助和受援助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各项会议的筹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不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全市重点涉外问题。
(十五)组织协调市委外事工作委员成员单位开展重要涉外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
(十六)依据国家、省外事工作规划负责起草鞍山外事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鞍山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
(十七)承担在鞍山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报批工作,承担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
(十八)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来鞍山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协调工作。
(十九)参与起草或修改全市重要涉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鞍山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二十)主管鞍山市涉及港澳有关事务,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二十一)统筹安排和管理鞍山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鞍突发事件,保护境外鞍山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的办理工作。
(二十二)对全市各部门及企业派驻国外的贸易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负责联系中国驻国外使领馆、经商处及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商务交流工作。
(二十三)承担鞍山地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友好商会、民间组织等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协调鞍山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二十四)承办市级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和管理事项, 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二十五)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对外开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依据相关法规指导协调全市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工作;承担权限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申办、审核上报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小鹰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丽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恒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佳鹏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惠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鉴、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治理、计生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干部管理、纪检和行政监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商务领域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科
研究提出与市商务领域相关的财税、
政策性金融、
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建议,承担内外贸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各项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谋划、落实全市商务领域重点工作,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信息报送、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草案,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商务领域相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并协调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商务领域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四)市场运行科
负责对社会
消费品零售额和批、零、住、餐销售额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统计、汇总、调度、评价、考核,分析内贸行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消费品和
生产资料市场、重点样本企业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五)市场建设科
负责推进全市批发业发展,承担批发业销售额指标任务,负责行业指导、管理和指标统计工作,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现货市场资源整合和批发业、专业市场促进消费工作;负责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承担全市汽车品牌销售、报废汽车回收、老旧汽车更新等领域管理和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二手车市场、旧货流通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牵头组织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政府“12345”服务热线接办和“12312”商务
投诉举报中心平台的运行与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本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六)消费促进科
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研究提出稳定市场、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市“夜经济”工作。负责零售业的指导、管理,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任务和相关指标统计工作,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行业标准化、连锁经营、深度联营、买断经营、商业特许经营、体验式经济、品牌建设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拟订药品流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本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七)住宿餐饮业服务科
负责推进全市住宿业、餐饮业发展,负责美发美容业、洗染业、人像摄影业、家庭服务业和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承担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指标任务和相关指标统计工作,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推进住宿业、餐饮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行业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负责住宿业、餐饮业促进消费工作。指导并扶持全市老字号企业发展。负责对拍卖、内资直销等特殊领域和行业的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本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八)商贸物流科
组织拟定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汇总并分析商贸物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商贸物流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推进供应链体系、商贸物流业标准化、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商贸物流重大项目等建设;组织实施对商贸物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通道建设工作。
(九)服务贸易科
负责全市服务贸易推进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企业参加服务贸易展洽活动,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出口品牌建设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发展;配合国家对出口管制相关案件的调查;配合审批部门做好《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安全审查、软件出口管理工作。
(十)对外贸易科
负责拟定全市外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承担全市进出口指标统计和调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外贸运行形势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国内经贸展洽活动。负责货物贸易出口管理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边境贸易工作。负责对外经贸宣传工作。
(十一)外贸促进科
负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国外各类经贸展洽活动。负责外贸市场相关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负责外贸企业相关政策业务培训,研究提出商务领域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建议,协调企业出口涉及的融资、信保、通关、退税等问题;负责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实出口代理鼓励政策;负责联系鞍山市商务局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国外驻华商务代表处,提供不同国别地区经济、法律信息,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负责处置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贸易摩擦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孵化工作。负责加工贸易工作。负责与央企开展外经贸合作。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本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外国投资科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宏观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相关政策措施,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依据相关法规指导协调全市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承担权限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协同区组织申报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推动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复制推广任务,组织开展制度创新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推广中的难点和问题。
(十三)对外经济合作科
负责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及相关扶持政策;负责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实施对外经济援助和接受国际经济援助的管理;负责“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业务;负责境外园区建设和重大境外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负责全市外经统计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本领域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外事秘书科(港澳事务科)
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各项会议的筹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市委外事工作委员成员单位开展重要涉外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依据国家、省外事工作规划负责起草鞍山外事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港澳工作的总体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处理涉及港澳的有关事务。
(十五)国际交流科
负责协调、指导和开展鞍山市与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合作,负责办理鞍山市与各国的对外交往事宜;负责中国驻外使(领)馆与鞍山市的公务、商务交往活动。
(十六)涉外管理科(出国审批科)
负责在鞍山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和外国政要来访的邀请、审核工作,组织接待来鞍山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审定鞍山市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鞍山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港澳记者的有关事务,负责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鞍山市活动及鞍山市民间组织参加
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指导、审核。对鞍山市与国外城市、县(市)、区建立友好关系、开展交往活动进行管理,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鞍山市境外机构、公民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市内各级政府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的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外突发事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拟订鞍山市有关出国(境)审批管理方面的规定,审核、报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十七)进口科
牵头研究拟订全市促进进口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口管理工作,指导外贸进口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进口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协调指导各地区及相关部门通关等工作以及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仓储设施建设工作。
(十八)开放科
拟定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负责对外开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项目科
承担市服务业项目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谋划、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汇总分析项目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业项目招商、推进、调度、综合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区域间商务领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协调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会展科(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业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消费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
(二十一)电子商务科
研究拟订鞍山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指标任务。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业健康发展。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二)督查科
负责督促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及反馈;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督查考核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省、市商务领域和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督办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和答复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政务便民服务大数据平台转办事项的承接、督办和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