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临终前十七天,即1925年2月24日,知道自己病已不治,预立了三份遗嘱,这三份遗嘱是《遗嘱》《家事遗嘱》和《
致苏联遗书》。前两份遗嘱由孙中山口授,汪精卫笔录。《
致苏联遗书》则是由孙中山以英语口授,他的苏联顾问
米哈伊尔·马尔科维奇·鲍罗廷等笔录。孙中山口授遗嘱时,在场的
宋子文、
孙科、
孔祥熙、
邵元冲、
吴稚晖、
戴恩赛、
何香凝、
邹鲁、
戴季陶等人都作为证明人在遗嘱上签了字。孙中山本来也要签字的,但是,因为听见
宋庆龄在邻室悲泣,他不忍心让宋庆龄伤心,这天就没在遗嘱上签字。直到3月11日凌晨一时,他自知在世不久,才在遗嘱上补签上自己的名字。
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
建国方略》《
建国大纲》《
三民主义》及《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孙中山在病危之中,仍念念不忘拯救中国、拯救民众。当时的中国处于
军阀割据混战四分五裂状态,
段祺瑞坚持召开“
善后会议”,实行军阀间的重新分赃,使中国继续处于军阀割据的分裂局面。孙中山则极力谋求和平统一主张召开由各界民众代表参加的国民会议,决定国家的统一和建设大计,并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摆脱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束缚,从而建设一个新的中国。孙中山在遗嘱中谆谆以此为嘱,把希望寄托于“唤起民众”,表现了他强烈的爱国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