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即不直接与DNA反应,通过诱导宿主体细胞内某些关键性病损和可遗传的改变而导致肿瘤的
化学致癌物。
包括:①细胞毒性致癌物,可能涉及慢性杀灭细胞导致
细胞增殖活跃而发癌,如
次氮基三乙酸、氯仿;②固态致癌物,物理状态是关键因素,可能涉及细胞毒性,如石棉、塑料;③激素调控剂,主要改变
内分泌系统平衡及细胞正常分化,常起促长作用,如
乙烯雌酚、雌二醇、硫脲;④
免疫抑制剂,主要对病毒诱导的恶性转化有刺激作用,如嘌呤同型物;⑤助致癌物,见助致癌物;⑥促长剂,见促长剂;⑦
过氧化物酶体增殖剂,过氧化物酶体增殖导致细胞内氧自由基生长,如安妥明、邻苯二甲酸乙基已酯。
间接致癌物 这类致癌物往往不能在接触的局部致癌,而在其发生代谢活化的组织中致癌。前致癌物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人工合成的包括有:多环或杂环芳烃[如苯并(a)芘、苯并(a)蒽、
3-甲基胆蒽、7,12-H甲苯并(a)蒽、二苯并(a,h)蒽等];单环芳香胺(如邻甲苯胺、邻茴香胺);双环或多环芳香胺(如
2-萘胺、联苯胺等);喹啉(如苯并(g)喹啉等);
硝基呋喃;
偶氮化合物(如二甲氨基偶氮苯等);链状或环状亚硝胺类几乎都致癌。但随着烷基的不同,作用的靶器官也不同;烷基肼中二甲肼可致癌,肼本身有弱致癌力;甲醛和
乙醛;
氨基甲酸酯类中的乙酸、丙酯和丁酯均致癌,其中,以
氨基甲酸乙酯(乌拉坦,亦称脲烷)致癌能力最强,卤代烃中的氯乙烯的致肝癌作用在近年受到广泛注意。其特点是诱发
肝血管肉瘤。 天然物质及其加工产物在国际抗癌联盟(IARC)1978年公布的34种人类致癌物中占5种,取
黄曲霉毒素、环孢素A、烟草和烟气、槟榔及酒精性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