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因3 岁识字,6岁能诗,10岁能文,落笔惊人。年刚20,才华出众,性不苟合。家贫教授生徒,皆有成就。因爱
诸葛亮“
静以修身”之语,题所居为“静修”。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应召入朝,为承德郎、右赞善大夫。不久借口母病辞官归。母死后居丧在家。至元二十八年,忽必烈再度遣使召
刘因为官,他以疾辞。死后追赠翰林学士、资政大夫、上护军、追封“容城郡公”,谥“文靖”。明朝,县官乡绅为
刘因建祠堂。
刘因曾自订《丁亥诗集》五卷,余皆尽焚而不存;及其卒后,门人、故友搜其遗稿,得《樵阉词集》一卷,《遗文》六卷,《拾遗》七卷,最后杨俊民又得《续集》二卷,一例编辑,合成一帙;后房山贾彝又增入《附录》二卷,总成三十卷,至正中,由官署为之刊行。是为今传本。作为一代名儒,
刘因推崇
程朱理学,其思想在此书的《遗文》、《拾遗》等部分有比较全面的反映。
在人性论上,他赞同自孟子以来的唯心主义
性善说。认为“君子立心之初,曰为善,而不为恶;曰为君子。而不为小人,如是而已”,在《希圣解》中,他阐述了自己的唯心主义宇宙观,认为“天地之间,理一而已,其厥中,散为万事,终焉而合,复为一理”。意即自然界中的一切变化都在于“理”的聚散分合,而变化的过程亦不外是由“理”始。最后又终于“理”始,他提出了“天地,人也;人,天地也”的命题及“圣贤,我也;我,圣贤也”的命题,认为只要“人之所钟”,潜心而为,人人都能通达圣贤之哉,“子受天地之中,禀健顺五常之气,子之性,圣之质;子之学,圣之功,子犹圣也,圣
犹子也”
刘因又在《希圣解》中论述了自己倒退的历史观,认为“先秦三代之书,六经、《语》、《孟》为大,世变既下,风俗日坏!者
与世俯仰,莫之致力,欲其材之全得乎”;认为《诗》、《书》、《礼》、乐不明,“则不可以学《
春秋》;《五经》不明,则不可以学《易》”:在研究儒家经典的方法上,刘因主张“必先传注而后注疏,注释以后议论,始终原委,推索究竟,以己意体察,为之权衡,折之于
天理人情之至;勿好新奇,勿好辟异,勿好低汗,匆生穿凿”,“毋惨刻,毋细碎,毋诞妄,毋临深以为高”,反映了他为学的谨严态度,婉转地批评了宋元之际一些经学家疑经、删经、改经及全以己意释经的研究方法。
在《叙学》中,他总结了汉以来的经学研究,评论了贾谊、
董仲舒、
刘向、
文中子(
王通)、韩愈及
周敦颐、
程颢、
程颐、
张载、
邵雍诸人对
儒学的贡献。他在前儒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肯定了君臣大义此理势之必然,直万古而不可易”的观点为永恒之势。此书是研究
刘因思想的重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