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教育厅等8个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14]119号)批复设立的,正厅级建制,为青海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承担省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处、运输处(省城镇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养护管理处、科技处厅、人事处(团委)。同时设3个工作机构:纪委(监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所属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4个:青海省地方铁路管理局(正县级行政机构)、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青海省地方海事局(挂青海省水路运输管理局牌子)(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工会委员会(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1)全额拨款8个:青海省公路局(正县级)、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正县级)、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正县级)、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正县级)、青海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正县级)、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副县级)、青海省公路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副县级)、青海省公路网运行检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副县级)。
(2)差额补贴3个: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挂青海省交通技工中专牌子)、青海省交通医院(正县级)、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
(3)自收自支5个: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正县级)、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正县级)、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正县级)、青海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正县级)、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正县级)。
(4)所属企业6个: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青海省交通工程监理处、青海交通工程咨询中心、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何灿
党组成员、副厅长、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群静(女)
党组成员、副厅长:马道玖
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明有
党组成员,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霍雄飞
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淑艳(女)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卢贤忠
党组成员、副厅长,青海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刘芳涛
副厅长:王晓莉
副厅长:张志杰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2 10:4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