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社联”)成立于2004年5月13日。是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
组织简介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建立一流的学生组织,构建“缤纷社团,和谐校园”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学生联合团体。它以“加强自身建设,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对学生社团的影响力,促进大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参与性强的特点,扩大学生求知领域并锻炼交往能力”为任务,以“服务、协调、监督、管理”为八字真经,带领广大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主席团)”、“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委员会”四个组织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礼仪部、公益事业部、文艺事业部、体育事业部、学术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日常工作机构。学社联采取
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社团既在学社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008年5月4日,共青团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学社联团总支”)成立。学社联团总支是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结合我校青年学生实际,在充分发挥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等传统组织形式的优势同时,按照有利于联系团员青年、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灵活多样的团的基层组织。现辖17个社团团支部,通过建立健全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体系,组织学生社团团支部开展各项主题团日活动,深入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共青团的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社团的科学发展。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其他学生组织为依托,加强管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兴趣爱好,打造高校文化品牌。努力做好学校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关系,使社团真正成为学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舞台。
在“我们的社联,我们的精彩”的主题下,我们相信一批又一批的社团人会用青春和热情,在不断努力耕耘下,必将描绘出一幅幅校园文化生活的动人画卷,再次在思想教育、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领域开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社团文化节
青海大学
社团文化节,是在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牵头下为学生社团搭建的一个展示社团风采的舞台。社团节每年九月底开幕,12月初闭幕。自2002年至今,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13届。社团文化节是青海大学参与人数最多、活动影响力最大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的活动涉及公益、体育、文艺、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各个领域。每年参与人数达10000余人,极大繁荣了青海大学校园文化,丰富了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彰显了青大学子的青春活力。青海大学社团文化节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在第八届全国优秀校园文化品牌中荣获二等奖。
青海大学有校级社团56个,院系级社团20余个,社团人8000余人,占全校师生的三分之一。爱心社、励勤乒乓球俱乐部、武术协会、ICD英语俱乐部、图书馆书友会、
数学建模协会、记者团、阿玛拉锅庄社等社团在学校有巨大的影响力,举办了一系列青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如“志学杯演讲比赛”“青大好声音”“职来职往大赛”“青大达人秀”等活动在校园引起强烈反响。
社团文化节使青海大学公益、学术科技、体育、文艺得到了大发展、大繁荣,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模式。
(一)以公益为龙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服务意识。加强志愿服务、进一步服务社会。近年来,社团文化节期间,青海大学六个公益类社团积极开展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慈善总会义工服务、医疗扶贫志愿服务、义务支教志愿服务队、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世博志愿服务、亚运志愿服务、大运会志愿服务、青恰会志愿服务、环湖赛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在红十字会组织下,我校先后有六名同学捐献了造血干细胞,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极为罕见的。广大青年学生在各级领导的积极倡导下,在校团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学生组织的协力组织下,合力举办、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每年近10000 人次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大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因为在公益事业中的突出表现,先后被评为“第五届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西宁市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2009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优秀组织奖”、“2010年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优秀组织单位”、“2011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优秀科普案例”、“2012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优秀小分队”、“第三届‘香港绿色领袖营’全国大学生环保领袖交流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14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10月,
绿色空间社赴贵德县开展黄河水资源调查活动,得到中国环保基金会表彰。2010 年4 月14 日,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学生社团联合会召集全校志愿师生8000余人次,由于成绩突出,被授予“青海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团队”。2014年青恰会、环湖赛期间,组织57名志愿者赴海北州青海湖畔为赛事做后勤保障。2014年7月组织30余名师生赴玉树、果洛开展三江源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谱写了青海大学全体师生的大爱篇章。
(二)以科技实践为核心,积极引领校园创新的新潮流。社团文化节期间,青海大学七个学术科技类社团以“挑战杯”为龙头、营造良好校园科技创业文化氛围,激发广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热情。五个社会实践类社团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职来职往大赛”“营销大赛”“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大赛”等一个个精品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有深远影响。积极组织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4年我校学子获得数学建模美赛二等奖,2015年获得美赛一等奖,均创造了青海历史成绩之最。社团文化节着重强调科技发明在现实中的应用,调动了广大学生参与到科技发明和创新中来,引领校园文化向着时代潮流发展。这一切不仅仅是依托我校优势资源的发展和共享,更得益于校园文化的建设。每一个项目的研究都有着大量的学生参与其中。
(三)以体育为基石,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高原体育”活动,贯彻团中央“三走”活动要求。全校近20个体育社团以“社团文化节”为活动载体,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并得到良好的延续。曾荣获“‘体育彩票’全国群众新年登高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多年来,我校约70%的师生都能参与到两大体育活动中来,使得“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 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以文艺为纽带,不断丰富广大学生第二课堂。文艺活动是校园文化最直接的体现,在我校9个文艺社团的组织带领下,社团文化节期间我校文娱活动的开展更是如火如荼。近十年来,我们举办全省大中专辩论赛、演讲比赛、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大型校园文化活动600余场次,参与人员达5万余人次。2014在第四届大美青海合唱节暨民族团结歌曲进校园活动中荣获大学组一等奖,全年艺术团参加大型文艺演出15场,举办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10场,举办青海大学首届音乐会。校园内,本着让每个学生每年至少观看到10场文艺表演的目标,我们更是积极发挥学生社团的活跃因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艺氛围。
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是由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社团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通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满足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提高青年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社团按其规模可分为校级和院(系)级,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总体接受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注册管理,各院(系)挂靠的社团接受各院(系)团组织的具体指导。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
第四条凡承认和遵守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由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由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并经校团委同意,均可成立。
第五条申请成立社团,须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社团登记表;3、社团宗旨、章程;4、活动内容和形式;5、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书面意见;6、具体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7、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情况及挂靠单位的推荐意见。
第六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办法:
由社团发起人推荐至少3名候选人,并召开全体社团成员大会。在挂靠单位指导教师的参与和监督下选举产生,得票最多者当选(需超过全体到会人数的一半方由效)。
第七条各级学生社团在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注册下,在其所挂靠单位的具体指导下,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活动。
第三章社团管理
第八条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社团须服从校团委统一管理,服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协调,定期向挂靠单位和主管团组织汇报工作。
第九条社团必须在每年3月和9月到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并汇报上一学期的活动情况及本学期的活动计划。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不遵守国家法律、校纪和本管理条例的社团的社团给予注销。
第十条社团会员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必须规范,必须定期接受挂靠单位和团组织的审查,并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
第十一条社团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若确为筹集经费所须,须经挂靠单位报校学生工作处勤工俭学办公室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十二条各社团自办刊物须经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再由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审查,校团委终审后方可出刊。刊物一般限于校内交流,确须于兄弟院校交流的,其范围由校团委报校党委宣传部核定。
第十三条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加入社团。严禁各社团内部成员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各项活动。
第四章奖励与处分制度
第十四条校团委每年评选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团员并进行表彰,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第十五条校团委定期组织社团干部进行培训,并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社团由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其社团资格。由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社团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由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内容和行为的。
2、活动内容不健康或有损于学校形象和声誉,屡教不改的。
3、连续不开展活动超过三个月,经整顿仍无效果的。社团若被撤销资格,便不得开展活动,否则被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青海大学学生社团及社团成员测评办法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组织程序制度
(1)各部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自行安排,组织.
(2)各部们若开展常规性的活动,在活动前应在最近的一次例会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秘书处批准.批准后,在例会上宣布,统一安排部署.方可开展该活动.活动开展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需学社联部门相配合或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组成一个由秘书长或承担主要活动的中心部门主管负责的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4)学社联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一般由秘书处组织,并以该项活动为中心,集中学社联人、财、物给予支持,并在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部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以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5)活动进行中有任何改变须向秘书处汇报.
(6)专项工作会议根据情况可在正常例会时召开,也可单独召开.
(7)各部门在每学期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交办公室核实,以便学社联制定整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8)期末本学期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及部长级以上干部要进行本部门或个人的工作总结,一些大型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工作总结,并交送秘书处核查后上交存档,同时由秘书处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定.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制度
第一条:各事业部须在每学期初将本学期工作计划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呈主席团审批.
第二条:主席团须在各事业部计划递交后两周内制定出本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计划览表,下发各部.
第三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须如实填写<<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在活动举行的前一周将<<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递交本事业部签署意见.报主席团批准.
第四条:主席团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未及时答复申请社团则可以认为同意.
第五条:各部(室或社团)如需同商家签定赞助合同的先交申请给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到校团委申请加盖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
第六条:活动结束后,填写<<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活动总结表>>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一同交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05号)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规范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更好地体现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服务和指导青海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促进学生社团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基础上,本着个性发展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以建立一流的学生组织,构建“缤纷社团,和谐校园”为目标,“服务、协调、监督、管理”各类学生社团,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社团文化反映着一个高校
校园文化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健康、活泼、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社团文化,是高校尊重人文精神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折射着高校特有的精神和品质。
第四条:学生社团本着“为学校服务,为社团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自己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座、报告、科技咨询、参观考察等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构成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专长,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所有成员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能
第六条: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
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由青海大学所有学生社团组成,凡已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其理事单位。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常务委员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主席团)”、“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委员会”四个组织机构。并设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礼仪部、公益事业部、文艺事业部、体育事业部、社会实践部、学术科技部等日常工作机构。
第七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提名并提请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对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指导、监督。
第八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是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大会的代表在已注册的学生社团的会员中选举产生。青海大学在籍学生经预约登记并经大会筹委会批准后可取得旁听资格。
第九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提议,并得到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会员参加方能召开。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和批准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听取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使用情况的汇报;
4、修改本会章程;
5、选举产生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
6、其他应由青海大学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由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提名的侯选单位,经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变更。
第十二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是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构。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常务理事会时,常务理事单位应各派一名有决策权的代表参加。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单位参加,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由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
2、决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主席团)组成人员,监督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主席团)日常工作;
3、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各社团共同发展;
4、其他应由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行使的权利。
第十四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主席团)是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根据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的提名,由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五条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1、在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及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研究和部署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2、召集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3、批准和任免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人,接受学生成立社团的申请并报请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批准;
4、负责筹备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
5、其他应由青海大学社团联合会秘书处行使的权利。
第十六条: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职能:
1、为各社团的良性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加强兄弟社团的统一建设;
3、发挥社团联合会的纽带作用,加强社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
4、加强本校学生社团与其它院校社团之间的交流合作;
5、审批、监督各社团的活动,使之健康运转;
6、社团联合会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评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负责人若干,名额由当年的社团业绩和发展而定并由团委发证奖励。
第十七条:青海大学的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团委的领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指导下,由在校大学生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以实现成员共同愿望,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十八条:社团组织制度:
1、各社团实行会长(主席)负责制;
2、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社团联合会聘任相结合的制度;
3、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于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4、社团负责人须准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各社团须建立本社团例会制度,定期对本社团的工作做出总结和计划;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各社团开展的有益活动;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有对本部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退会的自由,必须向社团联合会所属部门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社团联合会常委会批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须遵守《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决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任务,在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维护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勇于同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3、须定期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种大会的义务;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团员、优秀社团干部,并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校团委组织干部进行干部培训。
第二十三条:社团有以下情形的撤销其社团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相关惩罚: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的;
(2)、登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
(3)、机构瘫痪、管理混乱、帐务不清的;
(4)、连续三个月以上(包括三个月)不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关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修正案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联名提出或由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书面提出,经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同意,方可提交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修改草案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