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青岛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下设研究室、技术改造与创新处等18个职能处室(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
(三)制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组织落实;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水、电、煤、油、流动资金等重要经济运行要素保障;负责工业的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负责全市电力的行政管理;负责品牌培育,指导品牌经济发展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技术改造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拟订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产业化;促进产业技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创新。
(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营销工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服务企业的工作体系;组织拟订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创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推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现代化;扶持企业实施人才战略;参与企业的兼并和联合重组有关工作;推进工业设计等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八)宏观指导中小企业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九)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煤炭、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设立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协会的工作;承担市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城区产业转移;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区市特色工业的发展;组织推进
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信息网络等规划建设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牵头对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十三)推动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十四)协调全市电子信息市场和信息服务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信息产业及信息化的统计与发布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石油、天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8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政务督查督办、文电、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复、信访、宣传、安全保卫和机关事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研究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起草、审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及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编写史志、年鉴。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出国政审等工作;承担所属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等有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四)产业规划处
拟订工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相关产业现状,预测发展趋势;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企业集团发展,参与指导企业兼并和联合重组;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实施定向招商促进产业调整振兴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招商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产业振兴项目库建设;承担市实施定向招商促进产业调整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
组织推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提出专项资金使用建议,协调促进项目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和工业设计发展;负责组织产学研合作创新,培育、发展工业新兴产业。
(六)原材料工业处(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石化、化工、钢铁、建材以及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协调推动原材料工业的振兴与发展;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原材料工业的分析汇总;指导相关行业的质量管理;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七)装备工业处
承担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等机械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动装备工业的振兴与发展;负责装备工业的分析汇总;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及国产化;指导相关行业的质量管理;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八)消费品工业处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动消费品工业的振兴与发展;负责消费品工业的分析汇总;指导相关行业的质量管理;组织协调消费品行业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九)企业指导处
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推动企业改进营销战略,扩大完善营销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 负责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优秀典型的选树、推广;依法维护企业利益,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协调工业产品的重要展览展销活动。
(十)融资协调处
协调指导企业融资工作;组织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的项目对接和推介;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方案并协调实施;协调解决
企业流动资金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多层次融资体系建设、发展。
(十一)工业园区管理处
拟订全市工业产业园区的布局规划,推进产业用地的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土地开发、项目落地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负责工业园区的发展评价,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和功能转型,协调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拟订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中介机构发展处
负责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中介行业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和品牌建设;研究确定发展中介机构的重点行业,推进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重点发展项目的引进、跟踪和培育;引导扶持中介机构提供公共外包服务;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相关数据统计。
(十三)电子信息处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推进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国家电子信息专项资金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按规定承担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和制造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软件与信息服务处
协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软件园区的规划及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工作;组织协调重点软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
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按规定权限,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申报及认定工作;推进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联系有关行业协会。
(十五)网络与信息管理处
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及其他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负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支援服务体系;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测评和等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非金融
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六)信息化推进处
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信息工程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经济、社会、生活等领域的信息化工作和电子商务发展;承担全市信息化项目试点、推广应用和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全市电子信息应用倍增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市信息化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经济运行局(挂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市油区工作办公室牌子,副局级)设运行调控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电力处。
1.运行调控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拟订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建立、完善经济运行信息网络平台,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对经济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提出重点企业名单,监测、分析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要素供应和军工生产、配套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的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组织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品牌培育和评选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2.电力处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全市电力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综合协调全市煤电运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网调度信息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处理电力建设和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参与全市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新能源等电力并网工作;指导开展节约用电工作;组织进网作业电工资格初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承装资格的初评。
(十八)中小企业发展局(挂市乡镇企业局牌子,副局级)
设规划发展处、创业服务处。
1.规划发展处
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
企业发展基金;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统计。
2.创业服务处
组织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参与大企业配套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转型升级;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全市无线电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军队系统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和团委。
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6名,工勤人员编制14名。其中:书记、主任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5名, 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经济运行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各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0名。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
领导信息
姜波:党委书记、主任、一级巡视员
主持市经济信息化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王唯:党委委员、副主任,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产业规划与园区处、原材料工业处、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济信息统计中心、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政执法支队。
卞成: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电子信息处、软件与信息服务处、互联网工业推进处、网络与信息化推进处、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无线电监测站、市互联网工业创新发展中心。
张琳:党委委员、副主任,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分管中小企业发展局、技术改造处、装备工业处、汽车产业处、融资协调处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分管盐务监管一处、盐务监管二处。
侯方敬: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研究室、机关党委。协助姜波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处。
冯伟:副巡视员
分管科技与中介机构发展处、消费品工业处、企业指导处和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企业发展咨询服务中心。
宋继宽:经济运行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分管经济运行局、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和市节能监察中心。
左锐:副局级领导干部
分管离退休干部处、工会。
赵波:副局级领导干部
协助张琳同志工作,协助分管中小企业发展局。
地理位置
地 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 号市政府办公大楼0534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