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花店
高丽王朝歌谣
《霜花店》(朝鲜文:쌍화점),也作“双花店”,是高丽王朝后期发行的一首歌谣。
乐曲背景
13世纪后期,高丽蒙古战争结束,高丽王朝以称臣蒙元的代价维持了国家的存续,出现了“百年锋镝之余,复见太平之期”的安定局面。高丽王室甘于做元朝驸马之国,苟且偷安,醉生梦死,这在第一位元朝驸马国王高丽忠烈王王昛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他沉湎酒宴,夜夜笙歌,宠臣吴祁、金元祥、石天补、石天卿等以声色取悦于忠烈王,他们还嫌宫中乐坊才人不够,派人到各道物色有才艺的美女和开京中擅长歌舞的女巫和官婢,把她们收入宫中,女扮男装,让她们演唱当时的一些民间俗曲忠烈王听。《霜花店》就是其中之一。该曲一共4章,《高丽史·乐志》只以“三藏”为题记载了第2章的部分汉译文:
“三藏寺里点灯去,有社主兮执吾手。倘此言兮出寺外,谓上座兮是汝语。”
朝鲜王朝时期的《乐章歌词》、《大乐后谱》、《时用乡乐谱》等书籍则记下《霜(双)花店》的歌词与曲调,其中《大乐后谱》缺第4章。《霜花店》与《动动》、《西京别曲》、《青山别曲》、《郑瓜亭曲》、《处容歌》、《满殿春》、《履霜曲》、《郑石歌》、《思母曲》、《嘎西里》、《井邑词》等其他11首流传下来的高丽歌谣并称“十二歌词”。到了现代更以电影《霜花店》而扬名于世。
乐曲内容
以下歌词为韩国电影《霜花店》中的歌词。原歌词为古韩语,电影改编版更适应现代韩语,且删除了每章后的助兴句“더러둘셩 다리러 디러 다리러 디러/다로러 거디러 다로러”(得乐咚僧、达里乐嘀乐、达里乐嘀乐、达唠咯嘀乐、达唠乐)。歌词大意基本与原版一致。
乐曲赏析
霜花店》是一首乡乐曲,一共4章,以一位少女的口吻,记述她被霜花店(霜花为馒头之意)的回回大叔、三藏寺的方丈、水井的“龙”(主人)、酒家老板调戏后的羞涩腼腆之情。该曲为下五度宫调,旋律悠长,带有较强的抒情色彩。
朝鲜王朝时代,儒家思想主导了意识形态,《霜花店》也被视为淫词艳曲而遭到排斥。朝鲜成宗二十一年(1490年),司宪府持平权柱建议道:“掌乐院所肄俗乐,类皆辛禑时歌辞,亡国之音,不可用于宴飨。况其中男女相悦之词亦多,请皆去之。”国王成宗表示:“曲谱不可顿改,其间歌辞,当去者去之。令知音宰相制而添入可也。”随即《霜花店》等歌曲的歌词被删改。删改后的《霜花店》歌词是:
宝殿之傍,双花荐芳。来瑞我王,馥馥其香。烨烨其光,允矣其祥。
于穆我王,俾炽而昌。继序不忘,率由旧章。无怠无荒,纲纪四方。
君明臣良,鱼水一堂。儆戒靡遑,庶事斯康。和气滂洋,嘉瑞以彰。
嘉瑞以彰,福履穰穰。地久天长,圣寿无疆。
朝鲜王朝中期著名儒学家周世鹏对此歌曲批判道:“如双花店清歌之属,皆诱人为恶,此何等语也?使风俗靡靡,日就于下,其淫亵败理,至有不忍闻者。”到了现代,有学者评析道:“歌词中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虽不相同,事件的情节却都同样是性淫乱的东西,很显然,涵盖忠烈王朝的颓废的时代面貌的歌曲外在状况与此歌特有的内在构造之间是紧密相关的。”部门学者则认为:“此歌内容庸俗猥亵,暴露出高丽封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淫靡之风,对了解当时的社会风气有一定意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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