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镇,隶属
海南省定安县,地处
定安县中北部,东与
龙湖镇、
黄竹镇相邻,南与
龙门镇相接,西与
富文镇相邻,北与
定城镇接壤。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16千米。总面积129.44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清朝属博一、博二、嘉善等图。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成立雷鸣乡。
1958年,成立雷鸣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雷鸣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设乡镇,成立雷鸣镇。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83年10月,雷鸣镇辖16乡。
1987年3月,雷鸣镇辖11个村民委员会。
2011年末,雷鸣镇辖雷鸣、同仁、后埇、北斗、石盘坡、昌源、山地、南安、南九、龙梅、石锦11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34个村民小组。
区划详情
截至2020年6月,雷鸣镇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雷鸣墟文明路32号。
地理环境
雷鸣镇地处定安县中北部,东与龙湖镇、黄竹镇相邻,南与龙门镇相接,西与富文镇相邻,北与定城镇接壤。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16千米。总面积129.44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雷鸣镇辖区总人口32588人,其中城镇
常住人口2410人,城镇化率7.4%。总人口中,
男性17039人,占523%;
女性15549人,占47.7%;14岁以下6181人,占19%;15-64岁23109人,占70.%;65岁以上3298人,占10.1%。总人口中,以
汉族为主,达32358人,占99.3%;有黎、苗、壮等12个
少数民族,共230人,占0.7%。2011年,
人口出生率15.38‰,人口死亡率5.63‰,人口自然增长率9.75‰。
2017年末,雷鸣镇常住人口为2905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雷鸣镇财政总收入252万元,比上年增长63.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9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2018年,雷鸣镇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农业
2011年,雷鸣镇
耕地面积2231公顷,人均1.2亩。
2011年,雷鸣镇农业总产值1.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占
国内生产总值的43%。
2011年,雷鸣镇生产粮食3999吨,人均125千克,其中
水稻2876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甘蔗、橡胶、
槟榔等。
2011年,雷鸣镇甘蔗
种植面积5000亩,产量15816吨;橡胶种植面积1340亩,产量240吨;槟榔种植面积860亩,产量565吨。
2011年,雷鸣镇猪出栏量为5.1万头,牛出栏量0.8万头,家禽出栏量98万只。
畜牧业总产值1.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5%。畜牧业以饲养猪、牛、家禽为主。
商业
2011年末,雷鸣镇有
商业网点57个,职工885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0.9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3亿元,比上年增长9%。
金融
2011年末,雷鸣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达2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各类
贷款余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21%。
交通运输
2011年,雷鸣镇境内有214省道过境,境内长13千米,双向2车道,通往定城镇、龙门镇。县级3条,总长31千米。年客运总量17万人次,货运总量36万吨。
2011年末,雷鸣镇有公交汽车线路1条,公交运营车辆18辆,年
客运量36.5万人次。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雷鸣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会员46个;
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6个,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藏书1.8万册。
2011年末,雷鸣镇有线电视用户有0.4万户,入户率达42%。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雷鸣镇有
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746人,专任教师23人;小学11所,在校生1335人。专任教师16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868人,专任教师6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升初升学率100%,
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2011年,教育经费达0.2亿元。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雷鸣镇有各级
医疗卫生机构11个,其中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站10个,病床43张。专业卫生人员49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注册护士3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6.5万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7595人,参合率95%。
体育事业
2011年末,雷鸣镇有体育场地16处,经常参加
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2%。
社会保障
2011年,雷鸣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有30户,人数75人,支出21.4万元,比上年增长10.8%,月人均237元,比上年增长0.04%;民政部门资助参加
合作医疗75人次,共支出6180万元,比上年增长4%;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15人次,支出4500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49户,人数1224人,支出132.2万元,比上年增长28%,月人均83元,比上年增长1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6人,支出3.3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村五保分散供养430人,支出87.7万元,比上年增长1%;农村医疗救助18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46人次,共支出2.2万元,比上年增长1%;农村临时救济272人次,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11年,雷鸣镇自然灾害受灾人口5230人,紧急转移安置45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2648亩,倒塌房屋15间,直接经济损失6500万元,救灾支出95万元,比上年增长6%。
2011年,雷鸣镇新增就业人员1500人,有13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全年共帮助2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2011年,雷鸣镇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7人,比上年末增加40人。
邮政电信
2011年末,雷鸣镇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
函件12.7万件,国内
汇票业务完成1.7万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2.3万件,征订
报纸0.4万份、期刊1万册,业务收入24万元。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0.3万户,比上年增加183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3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移动电话用户2万户,比上年增加0.5万户,
移动电话普及率为67%,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宽带接入用户0.2万户,比上年增加360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35万元。
基础设施
2011年末,雷鸣镇有
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29千米,生产能力1972吨/日,年
工业用水15万吨、生活用水60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70%。
2011年末,雷鸣镇拥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1台,总容量31.5兆伏安,
高压输电线路3条,总长度9103千米,用电负荷8411.25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0.1亿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9.8%,供电可靠率99.5%。
2011年末,雷鸣镇园林绿地面积2444公顷,
绿化覆盖率22.6%,人均绿地76.3平方米。
历史文化
雷鸣镇原称“雷打坡”,因属高雷区,常发生雷电击伤人畜和击毁树木事件,后改为雷鸣。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1日,雷鸣镇党委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