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顾名思义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
基金子公司针对
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
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
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获准创新试点的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
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创新类证券公司要求综合类券商的
净资本要在8亿元以上,经纪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可以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有资格从事各项创新活动。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普通投资基金的主要区别是投资者定位不同,以及
投资风格不同。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
目标群多为中
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
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①有些优质债券,投资者自己不容易买得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凭借证券公司的债券业务优势,可获得比普通投资者更多的机会。 ②一般投资者没有足够的精力进行债券的
组合优化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从业多年的专业人士专门管理,可进行充分、科学的债券组合优化投资。 ③有些市场如
银行间债券市场,一般投资者的进入受到限制。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拥有多种市场交易资格,可进行多品种投资,获得一般投资者所无法获得的收益。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在购买债券时凭借其
资金量大的优势,可以在更低的费率下购买。
与
直接投资封闭式基金相比,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四个优势。 ①
分散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的封闭式基金多种多样,单个客户选择面较窄,不能保证一定会有持有到期收益; ②大额资金谈判能力强。单个投资者持有份额较少,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充分发挥大额资金的优势,在申购(认购)和赎回基金时获得优惠费率;③同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可以代表参与人参加
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在诸如封闭式基金的清算、
封转开事宜等事件上维护参与人利益; ④管理人实力强,当发生封转开事宜时,如果有类似
股票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锁定条款,相关公司会考虑以净值全额接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封闭式基金。
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般流动性好,而信托计划的流动性受到很大限制。 ②集合计划门槛低,每份10万元,而信托计划由于受到50份的最高发行量的限制,每份的最低参与金额都大大高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令一些投资者望而却步。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
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
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
投资风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