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陶玉春在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陶玉春涉贪污等四宗罪受审,涉案金额逾4亿元。
2016年9月27日上午10点15分,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当庭宣判。珠海中院判处陶玉春有期徒刑23年,处罚750万元。陶玉春当庭表示尊重法庭判决,不予上诉。
陶玉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
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经该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陶玉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
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报请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