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森甲由
副贡生遵例报捐
内阁中书。光绪五年(1879)到阁,行走七年,经督办新疆军务大臣,
刘锦棠奏调出关,办理营务。十年(1884)十月于六载边防案内,经刘锦棠保奏,奉旨著以
同知归部,即送选并赏带
花翎,嗣经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
左宗棠奏调福建军营差委。十三年(1887)出使大臣
洪钧奏调出洋,派驻德俄两国。十五年(1889)十二月因前在台湾剿办番社出力,福建台湾巡抚
刘铭传保奏以
知府选用,奉旨允准。十六年(1890)游历英法,顺道回华。十七年(1891)二月因出洋期间经出使大臣洪钧保奏,请以
道员即加二品衔。奉旨允准,遵例报捐分发省分。十八年(1892)五月赴部验看,签分陕西试用。十八年(1892)十一月吏部带领引见,奉旨照例发往。后任湖北、江苏候补道员。曾任寿春镇
总兵。民国初为辰沅永靖
观察使。民国二年(1913)二月十八日,在
道林镇河东新村便河里老家病逝。葬道林四都四区坦塘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