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位超赔再保险是
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一种类型。由再保险人承担超过保险人自负赔偿额以上赔偿责任的再保险。它以险位为基础确定保险人的自负赔偿责任和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在一次事故中,如果同时有多个危险单位受损,保险人应对自身承担的危险单位加以限制 (多数的限制为两、三个),超赔部分运用险位超赔再保险分保出去,以保障一般小额业务赔款,扩大保险人承保能力。
例10.3 现有一超过200万元以后的1000万元的火险险位超赔再保险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每个危险单位损失300万元。如果每次事故对危险单位没有限制,则赔款分摊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