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佣(1902—1976),山西平遥人。1927年毕业于
北京师范大学。上学期间,曾担任《
中华日报》编辑。1928年赴
日本留学,在日本留学期间,于1929年春与留日同学
吴羹梅等组织成立了“人社”东京分社,任副董事长。
1935年,与
何炳松(暨南大学教授)、
樊仲云(暨南大学教授)、
陶希圣(北京大学教授)、
萨孟武(南京中央政治学校教授)、黄文山(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孙寒冰、
章益(上海
复旦大学教授)、武吁干(
上海商学院教授)、王重命(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等十大教授联名发表了《中国本位文化宣言》。文章发表后,在文化界引起了轰动,史称“十教授宣言”。
1935年,陈高佣与上海文化界知名人士共同发表了《上海文化界救国宣言》。1938年任中央宣传部上海办事处编审组主任。期间,积极出版主张抗日的宣传册子,主办《世界文化》杂志,宣传抗日主张。1939年任
暨南大学文学院史地系主任,同时兼任该校南洋文化研究馆主任。1940年,陈高佣主编《中国历代
天灾人祸年表》。
1945年,陈高佣出任上海市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教育部京沪联合办事处主任,同年秋创办
中国新闻专科学校任校长,并担任《
中国新闻》和《
新文化半月刊》杂志的负责人。1946年春陈高佣当选为上海市参议员。上海解放时,拒绝跟
国民党去
台湾,并放弃了
香港英国皇家学院等大学的聘请。
1951年,陈高佣应西北大学侯外庐校长的邀请,毅然来到了
西安,支援大西北的建设,任西北大学教授。1954年调
西安师范学院历史系任教授,1960年任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文革”期间,陈高佣遭政治迫害,受到极不公平的待遇。但在恶劣的环境中,陈高佣先后完成了《墨辩今解》、《
老子今解》、《
论语译注批》和《
盐铁论评注》等近百万字的著作。“文革”后,在中央统战部的关心和重视下,陈高佣先生的冤案得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