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灭宋后对
越南不断施以高压,口气逐渐强硬,蒙元使者频繁奔赴
升龙城(越南语:Thăng Longthành河内),反复敦促陈朝履行“六事”(“六事”即:“凡有归附之国,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数,出军役,输纳税赋,仍置
达鲁花赤统治之;以数事以表附之深诚也。”)。尽管元廷对越南“君长亲朝”一事作出某种“变通”——“倘(
安南国主)有他故,必不果来,可令子弟入朝。”但陈朝使出“
滚刀肉”的本领,以“
居丧”、“有疾”、“道路悠远”等各种借口搪塞推辞,不肯就范。
大
元朝廷对陈朝的“
滚刀肉”本领实在忍无可忍,
枢密院提出进兵越南,追究陈朝君主“累召不朝”之罪。公元1281年十月,元廷成立安南
宣慰司,进行
战争准备。忽必烈发布诏旨宣布,“尔(指
陈圣宗陈晃)既称疾不朝,今听汝以医药自持。故立汝之叔父(陈)遗爱,代汝为
安南国王,抚治尔众。”
公元1282年四月,忽必烈任命
柴椿为安南宣慰使都元帅,
卜颜帖木儿为安南
达鲁花赤,领兵一千,护送“
安南国王”陈遗爱回国就位。柴椿、陈遗爱一行刚出了永平寨界(今越南
谅山省禄平县附近),陈圣宗就密令陈氏“宗族握兵
逆旅,”元兵溃散,柴椿被击伤,陈遗爱逃跑未遂,被陈军活捉押回
升龙(今
河内),后被陈圣宗秘密下令处死。
元朝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陈遗爱下落,每每遣使追问时,陈朝君主就糊弄说:“国叔(陈遗爱)自惧,不知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