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亨
明朝官员
陈道亨,字孟起,江西南昌新建人。万历十四年进士。除刑部主事,历南京吏部郎中。同里邓以赞衷贞吉亦官南都,人号“江右三清”。遭母丧,家毁于火,僦屋以居。穷冬无帏,妻御葛裳,与子拾遗薪爇以御寒,或有赠遗,拒弗受。
由湖广参政迁山东按察使、右布政使,转福建为左,所至不私一钱。以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光宗立,进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
天启二年,妖贼徐鸿儒作乱。道亨守济宁,扼诸要害,以卫漕舟。事平,增俸赐银币。寻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杨涟等群击魏忠贤,被谯责。道亨愤,偕九卿上言:“高皇帝定令,内臣止供扫除,不得典兵预政。陛下徒念忠贤微劳,举魁柄授之,恣所欲为,举朝忠谏皆不纳。何重视宦竖轻天下士大夫至此?”疏入,不纳。道亨遂连疏求去,诏许乘传归。逾年卒。
道亨贞亮有守。自参政至尚书,不以家累自随,一苍头执爨而已。崇祯初,赠太子少保,谥清襄。
子弘绪,字士业。为晋州知州,以文名。
明史赞曰:光、熹之际,朝廷多故,又承神宗颓废之余,政体怠弛,六曹罔修厥职。周嘉谟、张问达诸人,恳恳奉公,《诗》所称“不懈于位”者,盖庶几焉。汪应蛟持国计,谨出纳,水田之议,凿凿可见施行。孙玮请登用善类,钟羽正请禁馈遗,韪哉,救时之良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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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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