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祖(1732年-1783年),湖南祁阳(今湖南省祁东县金桥镇)人。清朝大臣。
两广总督陈大受的儿子。
人物生平
身居要职
衡永郴桂道祁阳县金兰桥人(今
衡阳市
祁东县金桥镇)。是两广总督
陈大受的儿子,清朝最高级
封疆大臣。
以荫生由户部员外郎、迁郎中、
军机处行走,历任
陈州知府、安徽布政使。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十二月,陈辉祖任广西巡抚,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广西巡抚陈辉祖奏请维修灵渠;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九月,陈辉祖任湖北巡抚;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一月,陈辉祖兼署湖广总督;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陈辉祖与
刘墉查勘湖北沔阳州冲溃堤工;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正月,陈辉祖任河南巡抚;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十二月陈辉祖为河东河道总督;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二月,陈辉祖为江南河道总督;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八月,陈辉祖暂署
两江总督;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二月,陈辉祖与阿桂、富勒浑、李质颖勘视海塘;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正月,授陈辉祖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督办塘工。
被赐自尽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正月,陈辉祖因四弟甘肃理
环县知县陈严祖,为
王亶望贪污大案成员,贪污四千八百两,坐瞻恂情弊罪,受株连,降三品顶戴留任,罚交
议罪银三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九月,陈辉祖褫职逮问;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以牟利营私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陈
严祖要交三万两议罪银,向他求助。陈辉祖非法侵吞了一千六百两银子,交给弟弟陈严祖。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因牟利营私陈辉祖被
乾隆帝赐自尽。
王亶望狱起,辉祖弟严祖为甘肃知县,狱辞连染。上以辉祖当知状,诘之,不敢言,诏严切,乃具陈平日实有所闻,惧严祖且得罪,隐忍未闻上,因请罪,降三品顶戴留任。时
安徽巡抚闵鹗元亦坐其弟鹓元,与辉祖同谴。既,布政使盛柱疏言检校亶望家入官物与原册有异同,命大学士
阿桂按治,具得辉祖隐匿私易状,论斩。上曰:“辉祖罪固无可逭,然与亶望较,终不同。传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辉祖盗臣耳。亦命改监候。”
四十七年,浙江巡抚
福崧奏
桐乡民因徵漕聚众閧县庭,辉
祖宽其罪,次年乃复閧。闽浙总督
富勒浑奏两省诸州县亏仓谷,福建
水师提督黄仕简奏台湾民互斗,於是上罪辉祖牟利营私,两省庶政皆废弛贻误,罪无异亶望,赐自裁。五十三年,又以湖北吏治阘茸,弊始辉祖为巡抚时,戍其子
伊犁。
大事年表
户部员外郎 乾隆20年——乾隆?年
户部郎中(郎中) 乾隆?年——乾隆2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河南陈州府知府 乾隆24年——乾隆?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直隶天津道 乾隆?年——乾隆31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安徽
按察使 乾隆31年——乾隆33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安徽布政使 乾隆33年——乾隆3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84295号
安徽巡抚(护) 乾隆3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84295号
广西巡抚 乾隆34年——乾隆3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兵部侍郎(坐衔)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坐衔) 乾隆34年——乾隆4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82837号
湖北巡抚 乾隆36年——乾隆4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湖广总督(署) 乾隆37年——乾隆38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46353号
河南巡抚 乾隆4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提督衔 乾隆4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91265号
河东河道总督 乾隆44年-乾隆45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江南河道总督 乾隆45年-乾隆4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两江总督(暂署) 乾隆45年
清史稿校注,8册205卷,6395
闽浙总督 乾隆46年-乾隆47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兵部尚书(坐衔) 都察院右都御史(坐衔) 乾隆46年-乾隆47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53598号
浙江巡抚(浙闽总督兼管) 乾隆46年-乾隆47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家族关系
祖父:陈彩
父亲:陈大受
二弟:陈绳祖
三弟:陈严祖
四弟:陈及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