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 (1918-1949),原名陈益昌,广东
梅县南口圩岗下人,中共地下党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共柳州特支书记、中共桂林市城工委书记等职。同时,指导中共临桂县党组织及其领导下的武装游击队。1949年11月11日牺牲于广西桂林北门外,时
桂林即将解放。
个人简介
陈光(1918-1949) 中共桂林市城工委书记。原名陈益昌,曾化名陈子扬、陈子明、陈扬、陈泳平,广东梅县人。1935年,北平一二九运动爆发后,陈光和进步同学一道,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任中共梅县南口区委书记。1943年转入到广西参加党的秘密活动。1945年春,陈光任中共柳州日报特支领导的《柳州日报》警卫队政治指导员,参加抗日游击战争。抗战胜利后,在国民党的黑暗统治区,陈光耐心地启发引导进步青年说:“一个热爱光明的人,应该在黑暗的地方举起火把来创造光明,而不应该只想去光明的地方享受光明。不然,那黑暗的地方不是永远黑暗吗?”1946年春,陈光任中共柳州特支书记,1947年春任桂东特派员,9月任桂林市临时工委书记,并负责联系中共桂北组织和游击队。1949年1月任中共桂林城工委书记,领导党员和爱国民主青年会会员全面开展罢工、罢课、罢教、护厂、护校、护路斗争和城市调查、统战等工作。1949年10月5日,由于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一个多月时间里受刑20多次,仍坚贞不屈,严厉斥责敌人:“我们的人民解放大军已经向广西挺进,你们的末日就要来到了,你们唯一的出路是向人民投降。你们想要在我身上得到什么东西,绝对办不到!”11月11日被秘密杀害,成为了在黎明前为革命捐躯的烈士,时年31岁。
人物生平
陈益昌,又名陈光,南口圩岗下人。少时在南口星聚小学读书,后到东山中学就读,在学期间,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回星聚小学任教。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任中共南口区委书记,在南口组织青抗会、妇抗会、自卫团,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因区委工作成绩显著,被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授予“模范支部”称号。1942年6月“南委事件”发生后,陈益昌撤离梅县,到英德洛洸师范学校教书。1943年转广西融安县长安中学任教,后到四维中学。1944年9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经友人多方营救,取保出狱。
1944年冬,日军进占柳州,陈益昌转到柳州日报社工作。1945年经中共柳州日报特支审査,恢复组织关系,任特支领导的柳州日报警卫队政治指导员。
抗战胜利后,陈益昌由党组织安排到柳城太平中心小学任教务主任。1946年春到柳州龙城中学任语文教师。同年4月,任中共柳州特支书记,以教师职业为掩护,发动和领导学生运动,开展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斗争。1947年春,任中共桂东区特派员,在贺县、平乐、怀集一带开展革命活动。8月,调任中共桂林市特派员,9月,任桂林城工委书记,在桂林进行整顿和发展党的组织。11月,受中共桂柳区工委的委托,负责代管桂北游击队,指导桂北的武装斗争。1949年1月,中共桂林市城工委建立,陈益昌任书记,组织领导桂林的学生运动,开展“反饥饿、争生存”的斗争。同时,指导中共临桂县党组织及其领导下的武装游击队,举行“宛田暴动”,打响了临桂县人民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
1949年10月3日,陈益昌到柳州参加中共广西省城工委召开的会议后返回桂林,因叛徒出卖,5日早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经受严刑拷打,但他始终坚贞不屈,还鼓励难友坚持斗争,迎接胜利,并准备越狱。时桂林即将解放,国民党当局于11月11日晚将陈益昌秘密杀害于桂林市北门外。牺牲时年仅31岁。
人物纪念
新中国成立后,
桂林市在人民公园内竖立陈光烈士纪念碑;梅县东山中学建陈益昌烈士纪念亭;其故乡南口于1952年将新建的1个乡命名为“益昌乡”;在南口圩侧新建的革命烈士纪念碑中镌刻陈益昌烈士英名,以纪念这位为革命事业而英勇献身的烈士。
陈光烈士墓
陈光烈士墓、纪念塔位于桂林市风景优美的
七星岩下。银灰色纪念塔,高约7.5米,塔身为四方型,顶部是一个鲜红色的五角星,塔身正面红字书写着“陈光烈士纪念塔”。塔底座分两层,下层为五角星形,第二层为正方柱形,正面镌刻陈光烈士生平简历,其余三面分别刻有何伟、郭伟人、段远钟、王全国等领导同志的题词。塔后是一个红色的陈光烈士墓。墓为圆形、直径3.7米、高1.45米,墓围11.6米,混凝土洗石米构筑。塔、墓为三阶梯上,周围是一道起伏的围栏。塔、墓外30米由青石铺垫,平整宽敞的场地可供游人凭吊、晨练和休息。周围松柏环抱,四季长青,象征着烈士英名留芳千古,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1947年8月,陈光调任中共桂林市特派员,9月任中共桂林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1月,中共桂林市城市工作委员会成立,陈光任书记。1949年10月,因叛徒出卖被捕,11月11日,被敌人秘密杀害于北门火车站。
1950年底,桂林市人民政府经过多方查寻,终于找到陈光烈士的遗骸,1951年1月14日将其移葬于七星岩下,筑墓建塔,铭文立传。1966年公布为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1月,陈光烈士墓、纪念塔被桂林市确定为第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0年7月19日,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每逢清明时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部队指战员,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师生及各界人民群众都集队到这里瞻仰、悼念,表达对烈士的敬仰,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此处已成为全市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