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烈士墓、纪念塔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陈光烈士墓、纪念塔位于广西桂林市风景优美的七星岩下。2000年7月19日,被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简介
银灰色纪念塔,高约7.5米,塔身为四方型,顶部是一个鲜红色的五角星,塔身正面红字书写着“陈光烈士纪念塔”。塔底座分两层,下层为五角星形,第二层为正方柱形,正面镌刻陈光烈士生平简历,其余三面分别刻有何伟、郭伟人、段远钟、王全国等领导同志的题词。塔后是一个红色的陈光烈士墓。墓为圆形、直径3.7米、高1.45米,墓围11.6米,混凝土洗石米构筑。塔、墓为三阶梯上,周围是一道起伏的围栏.。塔、墓外30米由青石铺垫,平整宽敞的场地可供游人凭吊、晨练和休息。周围松柏环抱,四季长青,象征着烈士英名留芳千古,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每逢清明时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部队指战员,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师生及各界人民群众都集队到这里瞻仰、悼念,表达对烈士的敬仰,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此处已成为全市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
纪念人物
陈光(1918-1949) 中共桂林市城工委书记。原名陈益昌,曾化名陈子扬、陈子明、陈扬、陈泳平,广东梅县人。1935年,北平一二九运动爆发后,陈光和进步同学一道,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任中共梅县南口区委书记。1943年转入到广西参加党的秘密活动。1947年8月,陈光调任中共桂林市特派员,9月任中共桂林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1月,中共桂林市城市工作委员会成立,陈光任书记。1949年10月,因叛徒出卖被捕,11月11日,被敌人秘密杀害于北门火车站。1950年底,桂林市人民政府经过多方查寻,终于找到陈光烈士的遗骸,1951年1月14日将其移葬于七星岩下,筑墓建塔,铭文立传。
保护措施
1966年,陈光烈士墓、纪念塔被公布为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
1993年11月,陈光烈士墓、纪念塔被桂林市确定为第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0年7月19日,陈光烈士墓、纪念塔被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陈光.广西新闻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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