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皓东墓又称陆皓东坟场,位于
翠亨村犁头尖山腰,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墓地约350平方米,建于1937年,坟场前建有二柱一间通天式花岗石牌坊一座,墓地有花岗石雕陆皓东立像,器座上有烈士生平铭文。孙中山先生称他为:“为共和革命牺牲之第一人”。
陆皓东(1867—1895)原名中桂,字献香,号皓东,1868年9月30日出生于广东香山(今中山市)
翠亨村。烈士9岁而孤。为人聪明沉勇、真挚、诚恳、能书善画。年19岁在上海学电报,23岁毕业,任芜湖电报局领班旋又返粤居,常与孙中山谈论倾覆朝廷情事,义甚洽,风雨同床,起居相共。1895年他协助孙中山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并决定武装起义袭取广州为革命根据地。他亲手绘制青天白日旗,作为起义旗帜,为掩护革命党人不幸被捕。在狱中遭受严刑逼供,宁死不屈,当庭奋笔疾书,痛斥清政府腐败、投降卖国,“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一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1895年11月7日英勇就义。孙中山后来称誉他是“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而牺牲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