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竞争实力的上市公司。 1991 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1)010 号文和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函(1991)118号文批准设立。由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石狮新湖工贸公司和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等三家乡镇企业联合发起,首期发行800 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每股1 元,公司通过1994 年及1995 年吸收合并及重组,1996 年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 375 号文批准,股票于1996 年12 月18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FUJIAN SUNSHINE INDUSTRIAL DEVELPMENT CO. ,LTD
公司股票简称:阳光发展
股票代码:000671
办公地址: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六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林腾蛟
董事会秘书:黄永刚
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名称: 《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1年8月12日
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1746
税务登记号:350581158164371
发展历程
2023年6月9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2023年6月9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3年8月4日,深交所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决定阳光城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规定,阳光城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阳光城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2023年8月14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阳光城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于2023年8月1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4年3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约40.5亿人民币增至约41.4亿人民币。
公司简介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电力生产与销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是福建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与管理、电力生产、销售、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等,旗下拥有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汇友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控股或联营公司,开发有阳光城、丹宁顿小镇、乌山项目、罗星花园、上海天骄大厦等多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大力拓展电力业务,与亿力电力集团共同投资1亿元(公司出资49%),建设水电站和火电厂,公司还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76.54%的股权。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1)010号文和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函(1991)118号文批准设立。由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石狮新湖工贸公司和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等三家乡镇企业联合发起,首期发行8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每股1元,公司通过1994年及1995年吸收合并及重组,1996年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75号文批准,股票于1996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上市时总股本为5318.577万股,其中:法人股3932.625万股,
社会公众股2004年2月17日经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核准,公司已办理了全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022年1月,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朱荣斌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职务。
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2004年6月30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林腾蛟、赖正田、宋晓红、卢少辉、孙立新、王龙荣、吴为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林其屏、江为良、陈文平、刘发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营范围
2004年上半年,公司着重做好房地产开发、种业经营和商品贸易等三大主业。公司下属的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力打造的“阳光城2区”已进入销售阶段,由于阳光房地产在福州地产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长期塑造的品牌形象已深入人心,并且“阳光城2区”是福州少有的市中心温泉社区,配套齐全,在规划、设计、营销方面力争做到尽善尽美,特别是独有的通风设计受到消费者的推崇。
阳光集团旗下经营管理的阳光国际学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涵盖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全日制教育,现有学生3,000多名;阳光集团与福州大学共同创办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定位本科,现有十几门专业,学生5,000多名。
另一家子公司四川蜀龙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抓住国家鼓励增加农业生产,以及粮食价格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的时机,使用好去年的增资资金,加快销售网络建设,合公司的种子销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
公司现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
2 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们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发生外币业务外币折算,按当月一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期末外币余额按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调整面汇率,汇总损益列入本期损益。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化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为现金等价物。
人事变动
2022年1月,阳光城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朱荣斌宣布正式离职;津冀区域、山西区域、北京区域正式合并,将取消天津平台、河北平台、山西平台人员,后台人员在北京办公,项目组团办公集中管理。
2022年3月9日,阚乃桂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阚乃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2.89万股。
2024年3月,林腾蛟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荣斌卸任总经理,由施志敏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均发生变更。
产品展示
产品说明
RU21是前苏联克格勃为其特工人员研发的一种纯天然的安全饮食补充产品,使其特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在任何交际场所保持清醒,该产品在北美、欧洲、东南亚现已热销。
RU21能够促进人体对酒精中产生的有害物质乙醛脱氢分解,转化为无害物质,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大大降低了对人体的损伤。同时能够保持头脑清醒,防止醉酒后的头疼、
皮肤过敏症状以及次日延续的不适感,且能有效消除疲劳感。
产品性能
RU21具有防止酒后不适应感,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及氨基酸,轻度缓解在飞机上、户外登山活动、体育运动中缺氧产生的不适。
公益事业
阳光发展和阳光地产,始终秉持“和谐、健康、快乐”的理念和主题,与业界及不同社团保持沟通,公司各级各部门及员工亦设法与住户、业主及更大的社会群体保持紧密合作,主动收集社区意见,走访社区成员,开展各式各样的社区选举、废物回收利用、环保物业管理、文体表演等服务及活动,籍此与社区及社会紧密相连,使公司得以了解和听取股东、客户、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投资者及社会对我们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想法、意见、建议和期望,并妥善处置投诉。透过这些积极参与,促成我们与各社群共同改进关系,促进和谐。
2006年阳光地产与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联合举行“阳光助学计划”。公司作为此次活动的主要执行者,在活动期内,在活动期间每销售一套房子,就从利润中提取4000元作为助学金,并以业主的名义(也可不记名)捐助,让业主在买到心仪房子的同时也能尽一份社会责任,献上自己的一片爱心。活动改变了以往单向的助学形式,采用了一种更加开放的形式让大家都能够参与其中。
2006年2月13日公司与股东阳光集团捐赠善款80万元,用于福州市鼓楼区低保户实行医疗助困,为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医疗基本服务问题,支持鼓楼区的慈善事业,为鼓楼区的和谐出一份力。
2005年2月27日晚,公司与股东阳光集团参与
福建省红十字会在福建省体育馆举行了一场主题为“血溶于情,四海同心”———推动无偿献血暨印度洋海啸灾区募捐表彰大型公益晚会,公司与阳光集团向红十字会爱心捐款三十万元。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入选福布斯2022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排名第1015位。
2022年7月,位列2022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296位。
2023年7月,入选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排行榜,排名第316位。
2023年7月,位列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348位。
公司事件
2024年3月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南宁正韶阳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3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总计12亿余元,涉及保证合同纠纷等案件,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郡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晟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9.3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4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2.17亿余元,涉及票据追索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其中1起为恢复执行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长沙钧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全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等。
2024年6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6.07亿余元,涉及股权转让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福州博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欣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西宁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7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阳光城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影响,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高达715.26亿元人民币。
在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方面,阳光城集团未按期支付的本金累计达到22.44亿美元,而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的本金累计则为164.63亿元人民币。
2024年7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润佳置业有限公司、南宁瀛蕹实业有限公司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4.3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至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8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1.7亿元,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等。
2024年7月19日、7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8条被执行人和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8.3亿余元,涉及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大连金海明珠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包括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等。
2024年8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6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3亿余元,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盛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4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9亿余元,涉及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深圳阳光城控股有限公司等新增1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3.4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阳光城(绍兴)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1.7亿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
2024年10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远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福璟光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4.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8日至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1.53亿余元,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杭州富阳乘光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1日和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4条被执行人和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6亿余元,涉及票据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上海臻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盛至隆实业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6条被执行人和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1.2亿余元,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3条被执行人和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4.1亿余元,涉及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上海迪纳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东鼎华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23.7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迪纳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09亿余元,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68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