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认证是用于确定设备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
型式试验和适应的
例行试验并发放相关
合格证书的工作。证书可针对
Ex设备或Ex元件。
国外机构
国内机构
PCEC—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CITC—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沙)
NEPSI—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测站
“检测中心”具有国家级中心授权,国家、行业和省级
资质认定及
CNAS实验认可,
计量授权。专业从事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防爆
CCC认证服务,
防爆合格证、矿用合格证检测服务,矿山在用
设备检测检验、危险场所防爆检查、
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事故分析鉴定等检测检验服务,
防爆技术方案解决、
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
技术研究与发开等。服务对象涉及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全国
矿山设备制造企业、
防爆电气设备制造企业、爆炸危险性场所、煤矿及
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方法、先进的技术、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煤矿安全
监察局等
安全生产行业部门的高度认可,是应急管理部认定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技术支撑机构。在原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历次的质量检验机构
工作质量考核中,本检测中心均被评为Ⅰ类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机构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它是经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的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也是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进出口防爆电气产品
验证试验机构;
相互认可的机构有:
中国船级社认可的船用
防爆电气产品检验实验室;
美国能源部认可的
NVLAP电动机效率实验室;IECEX国际实验室。CQST承担按照
中国国家标准GB3836系列等对
防爆电机、
防爆电器、
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通讯设备、防爆运输车辆和防爆
机械设备(如
防爆电梯、
防爆起重机)等防爆电气产品防爆性能的审查和检测,颁发防爆合格证;CQST还能够按照IEC60079系列、欧洲EN50014、美国UL和
FM、
加拿大CSA等标准进行防爆产品及电动机
产品试验工作,CQST与国外多家防爆认证检验机构(挪威
NEMKO、
DNV,德国
PTB,美国UL、FM,澳大利亚TESTSAFE,法国
LCIE、INERIS,英国BASEEFA,俄罗斯CCVE,荷兰
KEMA,日本TIIS等)建立了相互认可检验结果的合作关系。
CQST以严肃的工作态度、严密的工作程序、严格的工作要求以及先进的设备、技术向您提供公正准确、科学可靠、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
检验站(NEPSI)是经国家授权,专业从事防爆基础技术研究和
防爆试验、
产品认证及
工程项目防爆安全检查、评价的技术机构。
NEPSI是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组织认可的国际防爆实验室;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上海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QSIQ)批准设立的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防爆电气设备审查部
防爆仪表工作站。
NEPSI试验室始建于1979年,并于1985年正式建成
投入运行。1986年1月,防爆试验室经国家劳动部
审查认可,正式被命名为“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
NEPSI严格按
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运行,在
人员素质、
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当的水平。作为上海仪器仪表
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SITIIAS)的重要组成部分,NEPSI的检测能力和检查能力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NEPSI曾多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英国SIRA、德国PTB和美国FMRC等国际著名
防爆检验机构进行
专业培训。其主要检验工作均由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担任。其中,有的是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委员会、中国
劳动保护学会、上海
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美国仪表学会防爆电气设备委员会(ISA SP12)、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设备认证体系(IECEx)的委员、IECEx体系国际评审员;有的曾去英国SIRA、美国工厂联研会(FM Global)、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德国北德集团认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TUV Nord)、德国
矿山安全设备检验局(DMT/BVS,现名EXAM BBG)、
法国国际检验局法国
中央实验室(BV/LCIE)、日本劳动省产业
安全技术研究所(TIIS)、澳大利亚TestSafe/SIMTARS、韩国KTL/KOSHA、匈牙利BKI、
西班牙LOM等世界著名防爆检验机构进行过专业考察或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中国石油和
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中国防爆电气检验机构PCEC 即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电气
安全检验研究实验室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AS)、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
设备标准认证体系(IECEx Scheme)、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中国船级社(CCS)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授权的电气防爆、
大气环境、船用电气产品和电动机型式检测检验研究实验室,行政上隶属于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PCEC不仅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防爆电气检测实验室。而且也是中国船级社(CCS)、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
法国国际检验局(BV)/中央实验室(LCIE)、俄罗斯防爆及
矿用电气设备认证中心(CCVE)和
挪威船级社(DNV)认可的检验机构。2019年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成为中国防爆电气产品
CCC认证指定实验室之一,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防爆电气产品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之一。
PCEC具有完善的
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研究环境、先进/齐全的检验设备和仪器、高水平的
专业检验研究人员和完备的检验资源,实验室
质量体系符合ISO/IEC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试验室能力能够满足
中国标准、
IEC标准和EN标准的各种防爆
结构类型的型式检验和其他
环境试验。
PCEC具有一大批在上述
特殊环境领域里年富力强、高技术水平的机械、电气、仪表专家和石油、化学专家,他们有着丰富的实验室检验研究和安全
生产现场检测的经验。多年来,PCEC连续承担了防爆电气产品的
国家监督抽查和全国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国际IECEx和欧洲ATEX防爆电气产品的认证检验工作,相继完成了
天津市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多项研究课题,承接了大量的石油、化工、制药和军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
技术服务。
送检指南
防爆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
防爆合格证和
试验报告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并提供资料和样机。
送检资料
1、企业资证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
复印件(初次送检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申请函。
2、企业质量保证书
按
GB3836.1-2010的规定,企业在送审时,应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当企业通过
ISO9000系列认证,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的复印件即可。
企业送审的技术资料包括
企业标准或
技术要求、产品图纸、
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的技术资料应
一式两份。
(a) 企业标准/技术要求
产品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应按规定的格式编写,其内容除应包括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还应包括防爆方面相关的内容:如基本参数、
防爆标志、使用
环境条件、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的相关试验、与防爆相关的标志等。
(b) 产品图纸
当企业申请
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应提供总装图、电路原理图、
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
铭牌图等。当企业申请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送检技术资料应包括能反映样品防爆性能的图纸(包括总装图和
零件图)。当
总图能明确表明产品的防爆参数及结构时,也可只送检总图。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产品
外形图、安装、维护、订货须知以及向用户明示确保在安装、使用中产品防爆性能的注意事项。
(d) 其它资料
对于有胶粘、浇封的产品,应提供相应胶粘剂、浇封剂的型号名称、性能说明以及有关的
工艺文件。对于塑料外壳的产品,应提供塑料的材质及相应性能文件。
4、申请防爆合格证的送检样品
企业送检的样机应与审核图纸一致,并装配完整,其检验台数应满足要求。如果有特殊拆装工具时,应一并送到。对于
浇封型电气设备,应送浇封完好和未浇封的产品各一套。观察窗的透明件应另送5件,至少3件。灯具的透明件应另送8件,至少5件。
橡胶老化试验应提供35×15×6橡胶块3~5块。塑料外壳
绝缘电阻测定须提供直径150×60的塑料片2块。如尺寸允许,可直接对塑料外壳进行测定。
5、申请方式:
5.1自由申请: 送检单位自行申请,自行准备相关资料,自行协助调试样机,自行修改资料中不规范的部分,周期相对较长,
综合费用较高。
5.2 代理申请:代理申请是指由专业的防爆电气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申办全过程,中间的资料修改,样机调试,进度协调交由代理机构*根据授权完成,进度有较好的保证,中间的签订委托协议后大约30天就可以拿到证书,缺点是需要支付代理机构一些代理费用。
关于取证时间说明: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
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为一个月。
关于取证费用说明
根据产品的防爆标志、产品复杂程度、大小、有无复杂试验项目、考虑代表型号。一般为10000元左右,代表型号每个另加10%。大型成套产品、
系列产品、中心收费标准中未列的,按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协商确定。
更改
如果防爆合格证内容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改,单位地址的变更及原制造单位名称改变,应持变更手续及申请函
进行变更。
到期换证
当企业的防爆合格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企业应在有效期前后三个月内提供一份换证的申请函,并应携带以下的资料再次申请换证。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我中心。申请函包括申请换证的
产品名称、型号、原
防爆等级、原防爆合格证号和产品有无更改的说明。企业还应将到期的防爆合格证及送检过的技术资料送至中心重新审查,并提供复检的样品。
认证流程图
强制性认证(CCC认证)
防爆合格证
实施细则
法规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
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
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最新实施细则在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实施,编号XK06-014。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法规二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
生产许可转为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确保CCC认证实施顺利,工作衔接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认证实施日期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
家用电冰箱(具体
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
行政许可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和未标注
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指定认证机构工作要求
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认证实施细则,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完成备案。
三、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衔接
(一)2020年10月1日前,国内企业生产的以上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对于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若以上产品在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继续生产的,无需办理CCC认证;否则,应尽快提交认证委托,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获得CCC认证。
(三)对于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出的认证委托,指定认证机构应承认相应的审查及检测结果,制定相关转换方案(包括差异检测项目、补充工厂检查等内容)并实施,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同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获证
企业名单。证书
转换过程中发生的认证、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
(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认证机构通报和生产许可证到期情况,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2020年10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注销所有未转换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五)对于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间生产的产品,2020年10月1日后可继续使用原包装(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出厂销售。
适用范围
新实施细则共划分17个产品单元:
1、防爆电机:中心高≤160mm,或
额定功率≤15kW,防爆电机:160mm<中心高≤280mm或15kW<额定功率≤100kW,防爆电机:280mm<中心高≤500mm或100kW<额定功率≤500kW,防爆电机:中心高>500mm 或额定功率>500kW。
2、防爆电泵类
3、防爆配电装置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
6、防爆变压器类
9、防爆监控产品
10、防爆通讯、信号装置
12、防爆电加热产品
13、防爆附件、Ex元件
14、防爆仪器仪表类
15、防爆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