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维雍(1900年—1944年11月10日),原名阚庆福,,字伯涵,广西柳州人,祖籍安徽合肥,
陆军大学将官班乙级第一期毕业,
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一军第一三一师师长,抗日英烈。
人物生平
投笔从戎
1900年,阚维雍生于广西省柳州市(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官宦家庭。幼时读书勤奋,志在救世,中学毕业后,考入广州医科专门学校,后因时局动荡辍学回乡。
1919年,
五四运动爆发后,决心投笔从戎,考入
广西陆军讲武堂第二期工兵科,毕业后因
粤桂战争爆发而退避家中。
1924年,投奔
李宗仁的定桂讨贼联军,被任命为广西陆军第一军军部参谋处少校机要参谋,从此成为
新桂系一员。参与策划消灭
陆荣廷、
沈鸿英旧桂系军阀的作战和对侵桂
唐继尧滇军的阻击战,辅助李宗仁统一广西。
1926年春,任
中央军校第一分校(南宁分校)工兵科少校队长、交通队队长、中校教官及工兵通讯交通班主任、工兵队上校队长。
1927年,任
国民革命军第七军直属工兵营营长,第五十七师参谋处长,第七军第十九师少将参谋长。
1930年,
中原大战后,
张发奎率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随新桂系部队退回广西,李宗仁、
白崇禧为维持盟友关系,决定抽调新桂系部队部分官兵补充第四军。阚维雍于是从第十九师参谋长调任由张发奎指挥的第十二师第三十六团团长。
1931年,“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张发奎以抗日为名率部离开广西,阚维雍率领所部官兵脱离第四军回归
桂军。
1932年1月,任第七军工兵营上校营长。2月,考入
陆军工兵学校第一期受训。
1934年,工兵学校毕业后,任广西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通信兵团少将团长,后又兼任南宁分校交通兵科科长。
1936年,任
国民革命军第五路军总部交通处少将处长。
率部抗日
1937年3月,任第五路军通信兵团团长。
1940年2月,陆大毕业后,先后任第十九师副师长、师长、
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一军参谋长。
1942年4月,任第一三一师师长兼桂西南防守区指挥官。第一三一师当时属后调师,全师都是新兵,为提高部队实战能力,他积极整训部队,并严格要求所部官兵作息及军纪。
1943年,日军在盟军合力打击下转入战略防御,但为其“绝对防卫圈”,制订了“
一号作战计划”。
1944年4月,日军实施“
一号作战计划”,发动
豫湘桂战役,打通平汉路粤汉路北段后,调集九个师团另两个旅团共15万兵力,三路犯桂,占衡阳、夺全县、围桂林、陷柳州,攻独山,欲打通大陆交通线。8月,日军攻陷衡阳,开始向广西进军。衡阳失守前,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及第四战区已经筹划将桂林、柳州两地作为防守广西重点,但就兵力配置问题,回桂参与指挥的副总参谋长白崇禧与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的幕僚之间持不同意见。讨论的结果是,仅以两个师担任原定由两个军负责的桂林防务,其中一个师便是阚维雍所指挥的第一三一师。
死守桂林
接到任务后,阚维雍率第一三一师在桂林防守司令部、第三十一军军部双重指挥下,依托桂林石山岩洞的特殊地形构筑防御工事,并扫清射界准备死守。第一三一师的任务是担负桂林北部地区防守,他以第三九三团守备中正桥以北沿河至北门一线,第三九二团守备北门至甲山口一线,第三九一团率两个营守备河东岸各独立据点及水东街沿河一线,第三九一团一个营担任预备队。
10月29日起,日军小部队开始向第三九一团河东各据点实施游击。31日,日军第五十八师团(师团长毛利末广)开始向屏风山、猫儿山一线做试探性攻击,随后于11月1日开始全线进攻。第一三一师第三九一团近千名士兵死守河东七星岩,负责进攻此处的日军第四十师团(师团长宫川清三)一部屡攻不下,最后施放毒气毒死守军八百余人才将此地攻占。11月6日,日军攻占水东街沿河阵地,切断桂林河东、西岸交通,并以火焰喷射器攻击第一三一师部队驻守的各岩洞据点。11月8日,日军突入中正桥桥头堡及盐街。第一三一师、第一七〇师(师长
许高阳)抽调部队反击,在付出极大牺牲后,才收复中正桥桥头堡等阵地,但是第一三一师第三九二团伤亡殆尽,团长
吴展力战阵亡,始终未能歼灭位于盐街的日军。
自戕殉国
11月10日下午4时,
韦云淞召集守城将领开会,以部队伤亡过大决心突围。阚维雍在进驻桂林之前,已经下决心与桂林共存亡,并预先写好绝命书交给妻子。散会之后,他对于放弃桂林十分失望,他在回到东镇路猫儿山岩洞师指挥所后,呜咽着对师部人员说“我们要坚决与桂林共存亡,假如我死了,由副师长、参谋长指挥”,随后独自一人走到电话机房内开枪自杀,以表与桂林共存亡之志。
后世纪念
烈士正名
1945年4月,
国民政府追晋阚维雍将军为陆军中将。
1946年3月29日,国民政府为其举行国葬,陵墓建于桂林市七星岩霸王坪,墓侧建有纪念亭,并于东镇路阚宅基地修建纪念塔。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柳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按照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件规定,承认阚维雍将军为抗日阵亡将士,追认其为烈士,向其亲属颁发“烈士家属”光荣匾。
1984年11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追认阚维雍将军为
革命烈士。11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向其亲属颁发《
革命烈士证明书》,其中明确写道:“阚维雍同志在
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
2014年9月1日,阚维雍将军入选民政部公布的
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遗物捐赠
2015年4月16日,抗日英烈阚维雍将军弟弟阚维功及夫人、长孙阚超来到
柳州市档案馆,他们前来查阅阚维雍档案。阚维雍将军是柳州市著名抗日将领,1944年11月在
桂林保卫战中牺牲。阚将军亲属注重收集保管有关他的各种档案资料,于2002年与柳州市档案馆达成捐赠意向,将一百多张照片交予档案馆保存。柳州市档案馆得知阚维雍将军长孙阚超从辽宁回乡扫墓,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并拜访他,同时邀请他及九爷爷(阚维功,阚维雍同父异母弟弟)到市档案馆回访,并捐赠新收集到的资料。
2024年4月,桂林市档案馆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抗日英烈阚维雍将军长孙阚超先生,他专程前来
桂林市档案馆捐赠阚维雍将军珍贵史料,这是阚超先生继2019年首次向桂林市档案馆捐赠阚维雍将军珍贵史料后再次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