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法堂
清代官署
钱法堂,官署名。户、工二部皆置,分由满、汉右侍郎兼管。各有铸钱局,属户部者为宝泉局,所铸钱供全国经费之用。工部钱法堂所属为宝源局,所铸钱主要用于工部所管各项工程经费。
各省分局
各省亦有铸钱局,直隶(今河北省)为宝直局,山西为宝晋局,陕西为宝陕局,江苏为宝苏局,浙江为宝浙局,福建为宝福局,江西为宝昌局,湖南为宝南局,湖北为宝武局,四川为宝川局,川东为东川局,广东为宝广局,广西为宝桂局,云南为宝云局,贵州为宝黔局,新疆为宝伊局,各自鼓铸钱币,流通使用。
参考资料
钱法堂.中国知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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