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晋局
顺治二年开立的机构
宝晋局,官署名。清代山西之铸钱局。顺治二年(1645)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掌理本省鼓铸事宜。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充任。
部门设置
【宝晋局】
宝晋局初叫太原府局,顺治二年开立,钱背标原字。十四年停铸,十七年又开。第二年移大同镇局10炉至太原府,使炉座增至20座。康熙元年初铸康熙通宝钱,旋停,六年复开,九年又停。雍正七年又开,钱背铸满文宝晋,计设6炉,九年停。
乾隆十三年复开宝晋局鼓铸,设炉10座。年铸青钱42324串,十七年停。十八年又开,仅剩6炉,二十一年增炉5座,达11炉。至十九年后仅开4炉。
嘉庆年间宝晋局继续鼓铸,道光九年时仍有4炉,旋停。二十二年又开4炉,咸丰三年宝晋局铸铁钱,四年底铸当十大钱,九年宝泉局在山西平定州设宝泉分局,铸铁钱解京。后改为晋省接办,有炉29座,六月减炉14座,
存15座,此时局存铁钱已达15万数干串,无法 畅行,旋停。同治四年仍开4炉。到光绪年间因
铜贵,至二十五年开始开1炉,第二年又加1炉,铸重7分4厘重的制钱,每月出钱2千串。
阳和局于顺治七年二月在阳和开立,至八年十月停炉止计获息8083两8钱.十三年移至大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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