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琰,1978年6月生,上海市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起从事金融、证券、并购、投资等方面的律师业务,现任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从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并曾获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现为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主席、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员、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会员、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会员。
林安民,1977年12月生,福建省连江县人。先后于2000年、2003年以及2008年在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土、博士学位。2003年起在高校任教,现为
闽江学院法律系教师,并于2009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从教以来,在《
拉丁美洲研究》、《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本(《
我国反洗钱立法演变研究》),合著、参编著作6本(《
加拿大法律发达史》等),主持、参与课题9项。
《金融法基本原理与实务》是一本在阐述金融法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反映最新金融立法与市场实践的著作。《金融法基本原理与实务》以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以备金融部门法为主干,较为系统地介绍了
金融法的体系及主要内容,并始终坚持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可读性与启发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前沿性相结合的原则。全书分为九章,主要包括金融法总论、银行法律制度、货币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金融担保法律制度、网络全融法律制度和金融犯罪与金融刑法体系。
中国金融立法的进程是与金融改革相伴推进的。一方面,金融改革的成果需要通过法律来肯定和巩固;另一方面,法律的适时出台,也可以推动改革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的解决,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由此,金融立法应当具有较强的适用性,能够有效推动金融体系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