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堤即北金堤,是一道防洪大堤,位于山东省、河南省省界,也是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阳谷县与河南省
濮阳市范县、
台前县的分界线。金堤取固若金汤之意而名,原为古黄河两岸大堤,古金堤左堤自濮州至高唐都有,而今此堤隐隐横亘,如虬伏地,仅高出平地数尺,现金堤即原黄河右堤,后因黄河改道,现名北金堤。
金堤历史
西汉东郡、魏郡、平原郡黄河石堤号为金堤,东汉亦有金堤之名。
西汉平帝时,黄河决口,河水流入汴渠,泛滥60余年,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征发民工数十万人治河,由王景主持,当时黄河道经内黄、清丰、南乐、大名诸县一线,他勘察了由荥阳至千乘海口的地势,指挥筑成了左堤和右堤,被后人称为“金堤”,现金堤为右堤,自洪水入黄河口以东,以濮阳联接古
马陵堤(今莘县境内),至范县故城(今莘县古城镇)东北联古子路堤而成,五代周显德三年(公元956年)始与临黄左堤衔接。
清光绪十年(1884年)临黄河左堤贯通,金堤与之遥峙,成为华交平原重要的防洪屏障。
清咸丰五年(1855年)铜瓦厢决口黄河改道后,金堤处于黄河河道以北,被称为“北金堤”。
1938年国民党军队炸开花园口大堤,黄水经淮河入海,金堤一度失修。
1946年堵复花园口,黄河归故道,北金堤复起华北平原抵御黄泛屏障作用。
培修金堤纪念碑碑文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
黄河水利委员会-培修金堤纪念碑碑文
大河自铜瓦厢改道以来,冀省北堰频遭漫决,赖有金堤遥峙,范束洪流得深入,实为平津各地唯一屏障。第以年久失修,日见坍塌,本会成立叠议兴修,中央轸念沉灾,特颁巨帑,命负培修之责,……计自河南之滑县起,经河北濮阳迄山东东阿县之陶城铺,迤东官堤民埝交界为止。除原地形阜厚符于计划规定者外,一律修培完竣,计培修堤长183.683公里,堤顶高出实测22年漫过水位1.3米,顶宽7米,侧坡除因居民、护岸工略有变通者外,通常为一比三。共用土方1650974公方,费款55.17957元,摄要刑石,以资后日之考核焉。
水利纷争
金堤南有金堤河,金堤河是随着金堤的修建与修复而形成的,历代尤其新中国建立后多次对金堤培宽加高,大量挖土在南侧逐渐形成顺金堤积水沟。
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濮阳县沿金堤挖引水沟,深至膝,宽不过丈,名曰:引河,这便是金堤河的前身。后来由于上游濮阳、滑县等地区的涝水下泄量逐年加大,自然形成顺堤河流。
金堤河起源于滑县耿庄,干流长158.6公里,流域涉及河南、山东两省,新乡、鹤壁、安阳、濮阳、聊城5市,新乡、汲县、浚县、封丘、延津、长垣、滑县、濮阳、范县、台前、莘县、阳谷等12个县。
金堤河跨河南、山东两省,原两省之间以范县濮阳界为边界线,汛期河南上游水大量下泄为害,下游的山东范县、寿张县不愿意无代价的接收上游客水,承受水灾。于是范县在边界筑坝拦阻,这样便形成跨省区的水事纠纷,而且成为老大难,建国前长期未能解决。
特大水情
1963年8月上旬,金堤河流域连降暴雨,尤其是下游寿张县段出现了记载以来的特大暴雨,几天内累计降雨量在600毫米以上,其中一天一夜降水达300毫米以上,平地已积水成灾,金堤河南岸小堤已经漫溢,无法防守。在全力以赴紧急修筑第二道防守堤时,河南上游客水形成洪峰,接连推毁山东范县三道拦水坝,全部泄入寿张县河段。寿张县金堤以南瞬间一片汪洋,台前村至孙口村一带水深达1.5米以上,墙屋倒塌无计其数,人民财产受到巨大损失。解放军派出舟桥部队,动用大批橡皮船紧急抢救村民。与此同时黄河水位升高,与金堤河水持平,金堤河水一时难以流入黄河,寿张县金堤河以南至黄河北岸(今台前县全境)成为湖区,待黄河水位降低后,寿张县黄河修防段领导及技术人员,用数吨炸药,将临黄大堤张庄段爆破,使金堤河水下泄入黄河,事后在破口处建立了张庄排水闸门(即张庄闸)。
这次灾后金堤河水事纠纷更加恶化,范县决心重修拦水坝,对原坝加高,以防后患,而此举给上游地区增加后顾之忧,于是濮阳继续加高两岸大堤,两省多次爆发民间冲突,解决金堤河水的出路问题,势在必行。
区划调整
在国家及河南、山东两省的关注下,由水电部部长
钱正英协调,提出方案,最后国务院于1964年2月29日“特急国水〔1964〕86号文”决定,采取区划调整的办法解决两省之间水事矛盾。首先以将河南省
东明县划给山东省为前提,再撤销山东省
寿张县建制,将寿张县金堤以南五个区并入范县,范县金堤以北五个区划给莘县,同时将寿、范两个半县合并而成的新范县,划给河南省、归安阳地区所辖,(后因范县过于狭长析置台前县)。金堤及金堤以北为山东,金堤河以及南部为河南省,作为河南省的滞洪区,金堤河上下游统一归河南省管理。
调整弊端
一是给彻底治理金堤河留下后遗症。区划以金堤为界限一刀切,金堤以北村庄归山东省,金堤以南村庄归河南省。而金堤河流域内土地状况非常复杂,山东金堤北村庄的土地绝大部分在金堤河流域,与金堤南村庄的土地交插在一起,仅台前河段内有5.12万亩,占该段土地面积的74%,范县河段也如此,其比例数要超过台前段,山东的地在河南境内,当时有句顺口溜说:“山东寿张县,金堤分两半,村清地不清,落个是非坑”。而且金堤河南岸河南境内防汛修筑小堤,对小堤培宽加高、防汛抢险,都要动用山东省的土地,动土则免不了破坏耕地,毁坏农作物,要高价赔偿损失,不赔偿则不能动土,这样造成金堤河小堤长期不能修复,给防汛带来许多困难。
二是北金堤沿线建立七座排灌涵闸,旱时引金堤河水灌溉山东农田,汛期向金堤北泄水,通过山东境内河流泄洪,尤其张秋镇闸门在金堤河下段,与小运河接连,是金堤河水重要排泄闸门。但调整后河道工程分属两省管理,工程运用不能统一调度,致使汛期金堤河涝水不能及时排泄,旱时金堤河缺水,黄河水不能补充,金堤北大面积农田不能灌溉,双方互相制约。
三是寿张县城、张秋镇及范县古城镇均留在山东省,甚至范县城留在山东省境内形成孤城。而山东省莘县樱桃园乡机关、工商、学校仍留在范县县城,形成一乡两省,这样以来范县失去经济文化中心及税源,影响财政收入,造成县财政困难,而且给县城建设与行政管理带来许多困难。
四是区划后范县地理状况更加复杂,东西长达100余公里,沿黄河线更长,交通不便而又无交通工具,当时县委只有一部苏式中型破吉普车,还经常坏,县领导下乡与赴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唯一交通工具是自行车。
为解决上述问题,濮阳市政府、范县及台前县曾多次要求再次区划调整,将原寿张、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再划给河南省,因种种原因终未实现。
金堤河地区分界批复文件
国务院关于核定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1〕7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鲁豫两省金堤河段边界走向问题的请示》(鲁政发〔2000〕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鲁豫线金堤段和部分黄河段勘界意见的请示》(豫政文〔1999〕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按《国务院关于山东、河南两省金堤地区调整省界问题的批复》(〔64〕国内字421号)及
山东省民政厅1964年8月28日报内务部“山东河南两省边界调整示意图”标绘的两省在金堤河地区的界线核定。具体界线走向为:
从平面坐标X=3962500,Y=20351150的点起,界线大体向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子路堤村西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折向南偏东南转东北沿金堤河北小堤中心线延伸至东金斗营村南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的金堤中心线,折向东偏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莲花池村东南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然后大体向东沿金堤河北小堤中心线延伸至甄台村向东南方向的大车路与金堤河北小堤交叉处以东约400米处,折向北直线至小路转弯处,再沿小路向北延伸约550米,转向东北直线至小路转弯处(42.2高程点),转向西偏西北沿小路延伸至金堤中心线,转向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侯那里村至解庄的大车路与金堤中心线的交叉处,折向南沿大车路延伸约250米,然后向东直线至同堤村东大车路上的桥南约100米处,折向北沿大车路延伸至金堤中心线,大体转向东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阳谷县寿张镇南公路与金堤的交叉处,折向南沿公路中心线延伸约50米,转向东偏东北从南台与于庙之间延伸至于庙东北方向的小土堤中心线,折向西北沿小土堤中心线延伸至金堤中心线,再大体向东偏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刘核村原址西南小土堤与金堤的交汇处,然后向东南转东北沿小土堤延伸至金堤中心线,再大体向东偏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东湖南金堤上的三角点,最后折向东南直线至平面坐标X=3998485,Y=20418600的点止。
上述界线已标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1973年出版的10—50—137—丙,1982年出版的9—50—4—乙、9—50—4—甲,1986年出版的9—50—3—丁、9—50—3—乙、10—50—136—丁共6幅1∶5万
比例尺地形图上(见附件)。
界线走向文字说明中涉及到的地理名称、高程点是附图上标注的,距离是从附图上量取的平面距离,点位坐标是从附图上量取的平面直角坐标。
界线走向文字说明中凡以金堤、金堤河北小堤中心线为界地段,以实地标志物中心线为准;其他地段以附图上标绘的界线为准。
二、两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双方群众在界线两侧对方境内经营的插花土地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所有权不变,具体范围以双方土地详查时明确的土地权属范围为准。山东省部分群众在金堤河南侧的居住现状维持不变,继续由山东省管理。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县城及金村、张夫两个村仍作为河南省在山东省境内的飞地。
三、金堤河地区水利问题按“金堤由山东修守,金堤河由河南治理”的原则,由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金堤河管理局统一协调解决。双方在金堤河上修建的生产生活及水利设施,在不影响整个金堤河地区水利治理的前提下,按“谁修建、谁管理”的原则处理。
四、两省人民政府要顾全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裁决。要做好各级干部特别是县和乡(镇)干部的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边界地区群众的思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
附件:关于核定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附图(该附件的复印件只发山东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各一份)
国 务 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