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郡于
西汉昭帝
始元六年(前81年)置,辖今甘肃兰州以西和
青海一部分,治允吾县(今甘肃永靖县盐锅峡镇),领允吾、金城、(今兰州市西固区)、榆中(今县境甘草店)、令居(今永登县西北)、允街 (今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枝阳(今兰州市红古区岔路村)、袍罕(今临夏县双城镇)。浩门(今永登县连城)、白石(今夏河县境小麻当)9县。属凉州。
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并入陇西郡,明帝复
金城郡,仍治允吾县,领7县,领允吾、金城、允街、枝阳、浩门、令居(今永登县西北)、榆中县。
十六国前秦金城郡属河州,领3县。后凉金城郡属凉州,领6县。后秦属
雍州,领4县。南凉属凉州,领6县。北凉因之。
隋开皇三年(583)废。大业三年(607年)复置金城郡,治金城县(即子城县、改称五泉县,今兰州市城关区),领金城、狄道(今临洮县)2县。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金城校尉薛举起兵反隋,称西秦霸王,建都金城。不久迁都于天水,后为唐所灭。 武德二年(619),改金城郡为兰州。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改为金城郡,治五泉,管辖五泉,广武二县。 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又改金城郡为兰州,至此,金城郡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