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理》是
刘师培所著作品,出自于《刘师培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说文》云:理,治也。段氏训理为剖析,又援戴氏《孟子字义疏证》说以阐其谊。今考《礼记》《乐记》郑注云:理,分也。盖理与厘同,其义取于离析。故事物可以离析者谓之理,人心所以离析事物者亦谓之理。凡古籍所谓分理、条理、文理、鳃理、腠理者,均指事物之昭然易别言也。《礼记·礼运篇》以义理为礼文。《乐记》言理发诸外,民莫不承顺,亦指秩然可别言,均为在物之理。若《周诗·蒸民篇》“有物有则”,则即在心之理。《孟子》曰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又曰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均指此言乃人心恃以离析事物者也。由是而言,物由心别者,理也;心能别物者,亦理也。宋儒以理为浑全之物,昧于训理为分之旨。戴氏诠理,又以理为专属事物。然物由心知,知物即在心之理。嗣凌、阮诸氏以礼该理,盖较戴氏为尤偏矣。
刘师培(1884—1919),字申叔,号左盦,曾改名光汉,江苏扬州人。生于经学世家,自幼濡染家学,打下厚重学问基础。起初科场颇顺,连中秀才、举人,但1903年会试失利。此后投身革命,在上海主笔《警钟日报》,发表大量针砭时政、阐扬革命之作;同时成为《国粹学报》主要撰稿人,其学术论著大多发表于该刊上。1907年赴日本,在东京创办社会主义讲习会和《天义报》等,民国建立后,先任教于四川国学院,1917年被聘为北京大学中国文学门教授。1919年病逝于北京。一生著述宏富,于经学、小学、校勘学、史学、文学等领域和交融中西的新学问方面,皆有重要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