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管理就是对部分限制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实行数量限额的制度。配额包括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进口配额是指进口国在一定时期内对从其他国家、地区购买的某些产品的价值或数量实施的限额,主要包括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形式。绝对配额,是指进口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货物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最高额度,达到这个额度后便不准进口。它可以分为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关税配额,是指进口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的绝对数量不加限制,对在规定关税配额内的进口货物适用较低的关税税率,对超过特定数量限额的进口货物适用较高的关税税率。它可以分为全球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出口配额,是指出口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的出口的价值或数量实施的限额。在我国,出口配额可以分为计划配额、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
(1)
全球配额(global quotas;unallocated quotas)
(2)
国别配额(country quotas):是将规定的进口总限额按不同国家和地区加以分配,当达到限额时,停止从该国或地区进口。
关税配额按
商品进口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按照征收
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
关税配额和
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二)
出口配额:可分为
主动配额和
被动配额。前者是出口国政府根据国际市场容量或其他情况对出口
商品设定的限额。后者又称为“自动”
出口配额,是出口国政府应进口国的要求或迫于压力,“自动”
限制自己本国
商品向对方的出口数额,达到限额则停止向该国或地区的出口。
配额制度最早实行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战后,继续保留下来,与
关税相比,数量
限制做为一种贸易保护的手段,其效果更为迅速、直观且简单易行,因而深为各国喜爱。在
非关税壁垒中,数量
限制是最为有力的武器。1947年
关贸总协定第11条明确规定禁止各国实施数量
限制,但考虑到
国际贸易的现实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仍在禁止实施一般数量限制的大原则下,规定了若干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