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公
中国古代的封爵
郡公,中国古代的一种封爵。曹魏始置,一直延续到明朝初年。魏晋南朝时期,郡公为异姓功臣(禅代前的权臣除外)的最高封爵
魏晋
魏晋南朝时期,郡公为异姓功臣(禅代前的权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郡公以郡立国,封国置相,其职责相当於太守。
曹魏
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创建了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郡公为最高的一级,居第一品。郡公仅封一人,为长乐公司马孚
晋朝
晋朝郡公为第一品爵,食邑一般为三千户,置妾6人,车前司马14人,旅贲50人。配有:金章、玄朱绶、绿紫绀、三梁冠、九缝皮牟、八斿旗、七旒冕。
西晋时期郡公的国官有:
相:1人,第五品
三卿: 郎中令:1人,第六品
中尉:1人,第六品
大农:1人,第六品
上军将军:1人,第六品,置军1500人
侍郎:2人,第八品
四令: 典书令:1人,第八品 典书令丞:1人
典祠令:1人,第八品
典卫令:1人,第八品
学官令:1人,第八品
陵长:1人,第九品
庙长:1人,第九品
牧长:1人,第九品
谒者:4人,第九品
中大夫:6人,第九品
典医丞:1人,第九品
典府丞:1人,第九品
治书:4人
舍人:10人
世子庶子:1人
东晋时,省去中尉、上军将军,其它与西晋时相同。
南朝
南朝宋南齐的制度与东晋相同。
梁朝时,开国郡公为十七班爵,位视三公(十八班),境内被尊称为第下,自称寡人,国官向其称臣。郡公的国官有:
三卿: 郎中令:七班
大农:六班
中尉:五班
侍郎:三班
典祠令
典书令:一班
典卫长
陈朝时,开国郡公为第二品爵,视中二千石
北朝
北魏北齐时,异姓功臣可以封王,郡公为仅次於郡王的封爵,有实封、虚封两种。
北魏
北魏初期的封爵皆为虚封,爵位可以世袭(追赠者不可世袭)。孝文帝时,改革封爵制度,郡公分为两类:
开国郡公,第一品,为实封,封国置相一人,其职责相当於太守。
散郡公,从第一品,为虚封。
北齐
北齐时,开国郡公为从一品,散郡公为正二品
后世
北周开始,开国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五等爵皆无实际封国,郡公虽带有“开国”二字,但并不开国,“开国”二字成为荣誉称号。唐朝以後,郡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後不再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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