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茂(540-614年),字蔚之,恒山郡新市县(今河北省正定市)人。隋朝大臣,北齐颍川太守
郎基的儿子。
郎茂,字蔚之,恒山郡新市县人,十五岁时,师事国子博士
河间权会,受《诗》《易》《三礼》及玄象、刑名之学。又就
国子助教长乐张率礼受《
三传》群言,至忘寝食。家人恐茂成病,恒节其灯烛。及长,称为学者,颇解属文。年十九,丁父忧,居丧过礼。郎茂仕齐,
解褐司空府行参军。会陈使
傅縡来聘,令茂接对之。后奉诏于
秘书省刊定载籍。迁保城县令,有能名,百姓为立《清德颂》。及
周武帝平齐,
上柱国王谊荐之,授陈州户曹。属高祖为
亳州总管,见而悦之,命掌书记。时周武帝为《象经》,
杨坚从容谓郎茂曰:“人主之所为也,感天地,动鬼神,而《象经》多纠法,将何以致治。”茂窃叹曰:“此言岂常人所及也。”乃阴自
结纳,杨坚亦亲礼之。后还家为州主薄。杨坚为丞相,以书召之,言及畴昔,甚欢。授
卫州司录,有能名。寻除卫国县令。时有系囚二百,茂亲自究审数日,释免者百馀人。历年辞讼,不诣州省。魏州刺史
元晖谓茂曰:“长史言
卫国民不敢申诉者,畏明府耳。”茂进曰:“民犹水也,法令为堤防。堤防不固,必致奔突,苟无决溢,使君何患哉?”晖无以应之。有民张元预,与从父弟思兰不睦。丞尉请加严法,郎茂曰:“元预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弥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于是遣县中
耆旧更往
敦谕,道路不绝。元预等各生感悔,诣县顿首请罪。茂晓之以义,遂相亲睦,称为友悌。
隋文帝即位,郎茂自
延州长史转
太常丞,迁
户部侍郎。时尚书右仆射
苏威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者乃云:“管内无五品之家。”不相应领,类多如此。又为余粮簿,拟有无相赡。茂以为繁纡不急,皆奏罢之。数岁,以母忧去职。未期,起令视事。又奏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减地,皆发于茂。茂性明敏,剖决无滞,当时以吏干见称。
仁寿初,以本官领
大兴令。
隋炀帝即位,迁
雍州司马,寻转
太常少卿。后岁,拜
尚书左丞,参掌选事。工法理,为世所称。时
工部尚书宇文恺、右翊卫大将军
于仲文争夺
河东银窟。郎茂奏劾之曰:“臣闻贵贱殊礼,士农异业,所以人知局分,家识廉耻。
宇文恺位望已隆,禄赐优厚,拔葵去织,寂尔无闻,求利下交,曾无愧色。
于仲文大将,
宿卫近臣,趋侍阶庭,朝夕闻道,
虞芮之风,抑而不慕,分铢之利,知而必争。何以贻范庶僚,示民轨物!若不纠绳,将亏政教。”恺与仲文竟坐得罪。茂撰《州郡图经》一百卷奏之,赐帛三百段,以书付
秘府。于时,帝每巡幸,
王纲已紊,法令多失。郎茂既先朝旧臣,明习世事,然善自谋身,无
謇谔之节。见帝忌刻,不敢措言,唯窃叹而已。以年老,上表乞骸骨,不许。会帝亲征
辽东,以茂为
晋阳宫留守。其年,
恒山赞治
王文同与郎茂有隙,奏郎茂
朋党,
附下罔上。诏遣纳言
苏威、御史大夫
裴蕴杂治之。郎茂素与二人不平,因
深文巧诋,成其罪状。帝大怒,及其弟
司隶别驾郎楚之皆除名为民,徙
且末郡。郎茂怡然受命,不以为忧。在途作《登垅赋》以自慰,词义可观。复附表自陈,帝颇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