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官,古代官名,出自《史记·袁盎晁错列传》的记载。古代盖为
议郎、
中郎、
侍郎、
郎中等官员的统称,战国始有,本为君主
侍从之官。
秦、汉,郎官属
郎中令(
汉武帝改为
光禄勋),员额不定,最多时达五千人,有
议郎、
中郎、
侍郎、郎中四等。以守卫门户,出充车骑为主要职责,亦随时备帝王顾问差遣。初以任子(因父兄功绩得保任授官者)、赀选(以有相当财产得任官资格者)为充任,武帝从
董仲舒议,始使
郡国每年保荐孝廉为郎中。两汉郎官常有出任地方长吏的机会,时人视为出仕的重要途径。东汉以尚书台为政务中枢,分曹(相当于后世的部和司)设尚书郎。郎官遂从侍从官变为各
行政部门长官,不再隶属光禄勋。此外,汉代郎官亦称
山郎。除议郎外,郎官
均须执戟宿卫殿门,号为轮流当值,其实非出钱送礼,取得文书,不能出外。时人以山为财用所出,号郎官为“山郎”。故豪富之郎常出游戏,贫者终年不得休假。后
杨恽为
中郎将,乃罢山郎之弊。(见《汉书·杨恽传》及张晏注)
唐六部以郎中、
员外郎为司官。历代沿置。此外,郎又为
散官官阶名称,如隋、唐有朝
议郎、
通直郎、
将仕郎等名目,位列各级大夫之下。以后历代均沿其制,惟具体各目不同。
《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袁盎 曰﹞‘且陛下从代来,每朝,郎官上书疏,未尝不止辇受其言。’”《后汉书·明帝纪》:“
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帝﹞谓羣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裴安卿做了郎官几年,升任
襄阳刺史。”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历代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