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6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商务领域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和推进全市
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经贸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
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市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
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四)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市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承担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加强对直属
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为直属企业搞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邯郸市商务局设1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部管理处
(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机关政务、拟订工作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件运转、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秘书事务、信访、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主 任:李新波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管理。
处 长:白立晓
(三)行政许可服务处
暂无。
处长:李霄红
(四)法规处
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处 长:张学雷
(五)规划财务处
研究编制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并监督执行;编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计划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及经费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处 长:毛俊明
(六)对外贸易处
负责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统计、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承办企业外贸经营权及其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登记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淡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及外贸促进体系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省相关政策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承办全市驻境外贸易企业(机构)设立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外贸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核、申报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工作的措施。
处 长:王剑堂
拟订和执行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的政策和措施;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承办机电进口管理、审核和上报工作;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承办从事与工作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工作;负责组织机电出口企业外贸人才培训和机电产品出国展销、售后服务等开拓国际市场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
处 长:朱利军
(八)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
拟订并推动全市
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并执行技术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技术贸易政策、规章及鼓励技术出口政策、国家和省出口管制政策;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以及全市现汇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推广商贸科技成果及商贸流通领域科技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指导企业申请利用国家和省最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各种基金、资金和优惠贷款。
处 长:张立志
(九)市场体系建设处
研究拟订我市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我市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指导各类市场的建设、培育、发展工作,负责规划、立项、审批大宗商品批发市场;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制定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审核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旧机动车流通市场秩序。
处 长:燕丽
(十)商业改革发展处
拟订全市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
处 长:崔秋英
(十一)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对畜禽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市茧丝绸协调工作。
处 长:齐东锋
(十二)外国投资管理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工作;研究跨国投资趋势和我市吸收外商投资总体情况;参与拟订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市级商务部门审批的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并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技术和产品出口企业的确认和考核;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处 长:刘永锋
(十三)对外经济合作处(国际经贸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全市国外经济合作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全市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审核、核准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管理我市对外援助项目及成套设备出口;研究拟订全市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放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实施年度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统计工作;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赠款);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等在我市的落实。
处 长:李永成
(十四)企业处
管理直属企业改制等.
处长:李平芳
(十五)综合处
拟订全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并实施商务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组织全市网上贸易和招商。
处 长:陈爱民
(十六)开发区管理处
拟订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年度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新设经济开发区的审查报批工作。
处 长:王学工
(十七)招商管理处
研究国际经济信息、资本流向和国际投资动态,提出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组织全市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组织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
处 长:杨继信
承担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市政府、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全市信用网络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组织研究起草规范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执法监督;研究创新行政执法体系,推进综全执法。
秘书长:闫兆森
(十九)纪检监察室
按市编委、市纪检委邯编字[2002]2号,邯纪字[2002]13号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工作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商务局党委的双重领导。
负责商务局
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监督;对同级和下级党的委员会进行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检举和控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纪违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处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推动局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商务系统反腐败工作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任务。
主 任:孔祥明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商务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群众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局机关党员和局直属单位
党员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学习和培训,负责安排参加党校人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负责局属单位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并提出各种建议;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委(支部)、纪委的换届选举;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承办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专职副书记:李志栋
(二十一)老干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抓好老干部待遇的落实;督导、检查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的开展、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和审核老干部发放护理费的报批手续;组织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负责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和老干部队伍的业务指导及培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做好医疗保健及生活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处长:韩卫东
机构简介
领导班子为1正5副,另有纪委书记1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2人。邯郸市商务局设1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部管理处,人员78人;
直属事业单位22个、人员281人。
直属单位
(一)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负责国家畜禽屠宰政策、法令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草拟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的政策、法令,具体组织实施《邯郸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市、区)的畜禽定点屠宰的工作,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等,负责制发定点屠宰的有关证件,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违纪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邯郸市酒类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酒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酒类监督执法证件发放和培训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制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动态
2013年以来,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我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主动“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赴境外投资的热情和势头依然不减。截至7月12日,经省厅和国家商务部批准,我市新增
境外投资企业5家,占年目标的62.5%,同比增加2家,投资总额1336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225万美元;增资企业1家,中方增资额1147万美元。
自2007年我市第一家企业赴越南投资,至今全市在境外投资开办的各类企业累计达到了30家,投资总额5.8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2亿美元。我市境外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有色金属矿采选、林业及农副食品加工、家具制造、批发、仓储、运输、住宿、商务服务等。投资地域或境外注册地涉及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
现任领导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