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管理局与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单位。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
行政监管部门,最早出现于2006年。
从
行政隶属关系来说,同级邮政管理局是邮政公司的同级监督部门,是快递企业的监管部门。
国家邮政局属于副部级国家局,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属于正厅级(或副厅级)行政机构,市(州、盟)邮政管理局属于
副处级(
副省级城市或指标内城市为正处级)行政机构。全国共有31个省级邮政管理局和332个市级邮政管理局以及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一)拟订邮政行业的
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草案。
(三)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
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
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
港澳台邮政工作。
邮政体制改革后,“企”改革为邮政公司,变为专业为居民提供服务的
经营单位,主要从事邮务、金融、速递物流三类服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
出版物发行、
邮政汇兑、
邮政储蓄、代收
公用事业费、
邮政速递物流、邮票发行等传统业务。
邮政体制改革后,“政”改革为邮政管理局,承担了市场“裁判员”的角色,主要从事制订邮政
服务标准,监督好各个市场企业的行为,为居民创造好的
消费环境。邮政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邮政管理的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监督管理辖区
邮政市场。
正在改制期间,许多省份虽已完成改制,但“政企”分家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到位,老体制的“邮政局”仍在运行,这些老体制的“邮政局”估计很快就会退出市场了,全国将会形成邮政管理局和邮政公司并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