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尔恒(1821—1861),字子久,江苏江宁(今南京)人,总督
邓廷桢子。道光十三年(1833年)进士,官曲靖知府,有政绩。咸丰十一年调任陕西巡抚,被劫杀于曲靖途中。
道光十三年(1833年)邓尔恒参加科举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从考取进士的人中选择年轻且才华出众者担任),授予翰林院编修(从庶吉士中选拔,属皇帝近臣,正七品,主要负责起草诏书及机密文件),后出任湖南辰州府知府,期间其父病逝,回籍守孝,后补任云南曲靖府知府。在曲靖任职期间,颇有政绩,被提拔为盐法道云南道员后,改革盐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被举荐为云南按察使,之后升任云南布政使,咸丰十一年(1861年)被提拔为贵州巡抚。赴任贵州路上再接圣旨,调任陕西巡抚。北上陕西,途经曲靖,夜宿知府衙门别院,不料遭遇匪盗夺财害命。此案震惊朝野,成为清代奇案。
咸丰二年(1852年)在云南曲靖城南三十多公里的扬旗田村发现“
爨宝子碑”而被后人津津乐道。
邓尔恒,字子久,江苏江宁人,总督廷桢子。道光十三年进士,选
庶吉士,授编修。出为湖南辰州府知府。父忧,服阕,补云南
曲靖府。平寻甸叛回马二花,弥勒土匪吴美、朱顺,招抚昆阳回匪,甚有声绩,擢盐法道,累迁按察使、布政使。咸丰十一年,擢
贵州巡抚,未行,调陕西。
徐之铭袒回,营将多与通。副将何有保者,之铭私人,尤不法。虑尔恒入觐发其罪,讽有保害之以灭口。尔恒互行次曲靖,宿於知府署。有保使其党史荣、戴玉棠伪为盗,戕之,掠其行橐。有保索所劫物不得,执拷二人。玉棠潜逸,纠党攻杀有保。铎至,擒二人诛之。诏尔恒依阵亡例赐恤,予骑都尉世职,谥文悫。
父亲:邓廷桢(1776年—1846年),历任云贵、两广、闽浙总督,后被发配西北,之后出任陕西巡抚、代理陕甘总督,再次与
林则徐共事,对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的开发与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