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遵义市财政局是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5楼。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指导全市财政收支管理,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管理,具体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五)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八)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政府外债谈判业务,并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三)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四)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六)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 
(十七)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王念桥:党组书记、局长
陆仕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柯:党组成员
李政: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昕:副局长
李德华:副局长
彭为民:副局长
罗洁:四级调研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含支付中心)财务、资产、物资采购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财政法制建设、单位法律事务,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参与拟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非税收入政策和财政票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受理相关部门票据领购申请并发放财政票据,协调核销财政票据,协助查处财政票据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预算科。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汇总全市财政预算,牵头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牵头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牵头编制、审核、批复、汇总市级部门预算;牵头管理预算指标,建设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牵头组织市级预算公开工作;牵头承担市对下转移支付工作;协调联系财政省直管县有关工作。
(四)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牵头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地方金融补贴预算;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申报及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拨付等;监督管理债务资金和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全市政府性债务、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五)国库科。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牵头负责市级决算公开工作;负责资金调度,拨付财政资金; 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参与税收政策、税制改革调研有关工作;负责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民主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七)教科文科。负责教育、科技、宣传、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研究提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建议;审核提出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制定联系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八)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综合执法、投资促进、供销、工业能源、商贸、大数据、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市级基本建设投资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研究中央和省级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负责市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对有关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承担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分析工作。
(九)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监督财政支农资金, 参与安排财政支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财政涉农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导全市开展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工作;组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项目融资偿债工作;承担局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计生、残疾人事业、老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 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核、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汇总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绩效评估科。指导、监督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市级预算绩效工作;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审核。
(十三)会计与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财政系统、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承担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承担本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协调指导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
(十五)信息科。负责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牵头实施“金财工程”;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系统和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网络系统安全和设备日常维护;负责财政应用系统的安装和故障排除;参与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遵义市PPP项目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牟忠阳
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我市PPP项目工作规划、宣传培训、融资支持、合同管理、争议协调和绩效评价;做好PPP项目的识别、筛选、信息发布以及项目储备库的建立,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移交管理等;负责落实PPP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的PPP项目采购以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服务。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 
单位名称:遵义市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范春梅 
工作职能:拟定中心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承担市级部门预算、专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及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审服务工作,提出市级财政专项投资项目的综合定额和项目支出标准的建议意见;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包括政策、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等财政预算支出综合评价体系;接受上级委托其他评审服务任务;指导全市财政预算评审服务工作。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  
单位名称:遵义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局 
法人代表:何应斌 
工作职能:配合市财政局国库科建立和管理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相关的总会计明细核算;办理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监督管理等业务;为预算单位建立支出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并为财政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执行情况;定期与市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管理预算单位的账户,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的变更事宜;受理预算单位及有关部门账务查询事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遵义市财政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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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