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场内道路驾驶考核和实际道路驾驶考核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test of road driving technique) 简称路考,分为场内道路驾驶考核和实际道路驾驶考核两部分。其中场内道路驾驶考核属于科目二的内容,实际道路驾驶考核为科目三的内容。
场内道路
场内道路驾驶考核的内容有:通过单边桥、上坡起步、通过连续障碍、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限速通过限宽门、起伏路行驶、低附着系数路面行驶。
根据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设定必考项目。侧方位停车是所有车型必考的项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四)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五)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实际道路
实际道路驾驶考核的内容有: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应有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及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实际考试内容有: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正确使用灯光、喇叭、支全带等装置的清况;正确观察、判断道略交通情况的能力;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等。
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考试方法
场内道路驾驶考核采用考试学员单独驾车考试。实际道路驾驶考核采用考试员与考试学员同乘考试车,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员指令完成相应的驾驶操纵,按照道路考试必考行为用减分法进行评判得分。考试员在道路考试时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合格条件
路考由操纵驾驶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行驶,观察、判断、预防、应变等综合驾驶能力三项内容组成,按不同车型设定必须考核的项目,并设定不合格、减10分、减5分的减分标准。
合格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5 09:18
目录
概述
场内道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