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类型论中,LF 逻辑框架提供了定义(或表示)
逻辑的一种方式。它基于了通过有
依赖类型的lambda
演算方式的对
语法、规则和证明的一般性处理。语法按类似于但更一般性的 Per Martin-Löf 文章中的系统的风格来处理。
在
类型论中,LF 逻辑框架提供了定义(或表示)逻辑的一种方式。它基于了通过有
依赖类型的lambda 演算方式的对语法、规则和证明的一般性处理。语法按类似于但更一般性的Per Martin-Löf文章中的系统的风格来处理。
1. 对要表示的那一类对象-逻辑的特征描述;
2. 适当的元-语言;
3. 对表示对象-逻辑的机制的特征描述。
在LF 逻辑框架的情况下,这个语言是-演算。这是与对一阶极小逻辑的命题为类型原理有关的一阶依赖函数类型的一个系统。-演算的关键特征是它由三层的实体组成: 对象、类型和类型家族。它是直谓性的,所有良好类型的项都是强规范化的和有Church-Rosser定理性质的,是强类型的性质是
可判定性的。但是
类型推论是不可判定性的。
逻辑在LF 逻辑框架中通过判断为类型编码来表示。这来源于Per Martin-Löf对
康德的
判断的概念的发展。两个高阶判断,假言的和一般的,分别对应于普通的和依赖的函数空间。判断为类型的方法论是把判断表示为它们的证明的类型。逻辑系统由把种类(kind)和类型指派到表示它的语法、它的判断和它的规则模式(scheme)的有限集合的它的标署(signature)来表示。对象-逻辑的规则和证明被看做假言-一般判断的原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