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英文:Paradox)是指导致
矛盾的
命题,逻辑悖论(英文:Logical Paradox)是其中一类
悖论。
逻辑悖论(英文:Logical Paradox)总是相对于一个
公理系统而言的,如果在一个公理系统中既可以证明公式A又可以证明A的否定元A',则我们说在这个公理系统 中含有一个悖论,因为这时A和A'在系统中是可证等价的。
那理发师可以给自己刮脸么?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伯特兰·罗素提出这个悖论,为的是把他发现的关于集合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某些集合看起来是它自己的元素。例如,所有不是苹果的东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苹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来考虑一个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素的集合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吗?无论你作何回答,你都自相矛盾。
英国数学家、哲学家兼经济学家
弗兰克·拉姆齐(FrankPlumpton Ramsey) 于1925最早把
悖论区分为逻辑悖论和
语义悖论(英文:Semantical Paradox)两个类别, 见文献的第二章逻辑与数学基础(The FoundationsofLogic and Mathematics)。罗素悖论属于前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