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师范学校议》,文名。清
张謇为建
通州师范学校而作。写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载《
张季子九录·教育录》卷一。提出,“一艺之末,学必有师”,“国家强立之基,肇国民普及之教育”,强调设立师范学校对普及教育、增强国力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建议采取赐予科举出身、授以官职和给予优厚待遇等措施鼓励士子学习师范。自称“不自量度,归谋诸友,请于通州自立师范学校”。
该文讨论了学校选修科的设置、招生、教师聘请、经费、教授管理及各项设施的设想。提出办学和培养小学教师的建议,如,“请凡大学高等中等学师范本科生毕业,准作贡生举人进士”,“酌定俸额”,以鼓舞教师从教;“延外国师范教师”, 以借鉴外国教授、管理之经验;于“师范本科卒业后加习随意科”,包括
政治经济学、农艺化学、英文三科;学校设总理等领导管理人员;民立师范创办经费艰难,需“酌收膳费”等。结语认为,“中国之有
师范学校自光绪二十八年始,民间之自立师范学校自通州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