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信用控制工具是国家通过中央银行利用信用对某一特定的经济部门或经济活动进行的控制。选择性信用控制的手段主要有: ①优惠利率。即中央银行对国家重点发展的部门,制定较低的贴现率或放款利率; ②证券保证金。即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和经济形势动向,对买卖证券保证金的比率加以提高或降低,来控制证券交易和
证券抵押贷款; ③消费信用控制。即在需求过剩和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对消费信用的管理和控制,如提高或降低第一次付款比例、缩短或放宽分期付款期限等; ④房地产放款控制。即中央银行为了阻止房地产投机,限制银行或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的放款,或收紧分期放款的条件;⑤预缴输入保证金。即为抑制进口过分增长,中央银行要求进口商按进口商品总值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保证金。选择性信用控制不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状况。
对某些不受全面性
货币政策影响的特殊信用活动领域,中央银行可直接使用选择性信用工具进行数量调节或行政干预。在信贷资金供求缺口较大或
通货膨胀严重的时期,
中央银行比较倾向于采用这类工具,以解决局部发生的需求过旺或对信贷资金配置进行结构性调节。选择性信用工具主要有:
股票
保证金比例 指中央银行对证券市场上已注册上市和某些未注册上市
股票所使用贷款的比例加以控制。规定股票购买者需用其自有资金交付定金或保证金,其余部分可用借入资金交付。对买卖证券保证金规定的百分比视
金融市场及经济形势而变动。对股票购买者、
经纪人、银行和其他贷款者用于购买股票的贷款发放进行控制(如美国的U字和G字条例),或直接控制借款人的活动(如
美国的 X字条例)。这种方法可以在不改变其他经济部门需求的情况下,调节对证券市场的放款。
消费信用管制 指中央银行为控制
消费信用,对消费者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的贷款规定最低定金和还款期限。在需求过旺及通货膨胀时,通过提高首期付款金额、缩短分期付款期限等办法加强管制,紧缩消费。反之,在需求不足及经济衰退时,放宽对分期付款的管制,以刺激消费量的增加。
不动产信用管制 指中央银行对一般
商业银行的客户
不动产贷款实行的限制。中央银行可通过限定商业银行不动产贷款的最高限额、最长期限、第一次付款比率、分期还款的最低金额以及调整
利率,限制
商业银行对不动产的放款,阻止地产投机,以此影响对不动产的需求,确保经济资源的合理利用。
优惠利率 指中央银行为鼓励国家要求重点发展的经济部门,如出口工业、
重工业、
农业等,制定较低的贴现率或放款利率。在经济不发达国家采用较多。
预缴输入保证金 中央银行为遏制进口的过分增长,要求进口商预缴进口商品总值的一部分款项作为保证金,存于中央银行。此多为
国际收支经常出现逆差的国家所采用。